《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攀枝花市新增和停用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4-2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3〕2号)精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种植牙服务,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公布攀枝花市新增和停用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攀医保规〔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新增“种植体植入费(单颗)”等15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项目,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公布的试行价格标准执行。
二、新增“种植体植入费(全牙弓)”等8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项目,各公立医疗机构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执行标准按市场调节价格管理要求准备资料,报市医保部门备案。
三、停用“种植治疗设计”等14项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
四、现有其他口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项目内涵,若已包含在23项新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内涵里的,在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时相关项目不再与上述23个项目同时计费。
五、本《通知》自2023年4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审核: 代光焰 责任编辑: 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