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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2-0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医保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授权在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参与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组织拟订市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厅级干部、县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医保局2022年重点工作。

  1.不断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

  2.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

  3.切实抓好医药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4.阳光规范开展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

  5.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6.打造便捷高效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

  7.发展快捷便民的智慧医保。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医保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市医保信息中心。  

 

  序号

  

 

  预算单位名称

  

 

  1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

  

 

  攀枝花市医保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医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万元。市医保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824.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6.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在职人员增加了人员和公用费用;二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23年收入预算82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23年支出预算8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万元,占60.94%;项目支出322.1万元,占39.0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824.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46.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在职人员增加了人员和公用费用;二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1.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保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4.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46.7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在职人员增加了人员和公用费用;二是增加了城乡医疗救助市级资金等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82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741.08万元、占89.86%;住房保障支出35.8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3.51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和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4.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5.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市级资金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77.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及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及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费用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2.68万元、津贴补贴62.93万元、奖金87.98万元、绩效工资44.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3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万元、住房公积金35.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87万元、退休费0.01万元、生活补助2.85万元、医疗费补助0.08万元。

  公用经费63.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43万元、水费0.64万元、电费1.61万元、邮电费2.78万元、差旅费19.28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工会经费5.97万元、福利费3.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4万元。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市本级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市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行公务接待费压减。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交叉检查、工作指导等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根据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压减。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1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医保信息中心指导县区医保部门开展国家医疗保障平台建设、改造及日常维护;督导县区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化建设、网络维护等工作开展。

  六、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上一年度及本年度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含财务未独立核算的市医保信息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8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28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医保局2023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市医保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市医保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322.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2.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32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现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指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4.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1)

  表6-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

  表6-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3)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