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市医保局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04-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事后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管理。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22〕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认真组织开展自评,现将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以及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具体经办业务,制定、完善业务经办管理规程。负责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政策规定和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进行指导和检查。承担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审核。承担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医药费用审核报销的具体业务工作。参与医疗保障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建设。
(二)人员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单位基本性质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截至2021年12月31日,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编制人数45人,年末实有人数43人。
(三)固定资产情况。
市医保中心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75.01万元,累计折旧56.97万元,净值18.0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净值占0%;通用设备44.09万元,净值占58.78%;专用设备0万元,净值占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净值占0%;图书档案0万元,净值占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9.96万元,净值占39.94%。无形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998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9980元,净值0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财政年初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批复数808.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4.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3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机关养老保险、日常公用经费及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等支出。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年初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批复数40万元。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数848.85万元,当年追加项目预算225.37万元。其中收入征管成本(追加工作经费)195.11万元,省级专项拨款30.26万元。
(三)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265.37万元(其中“业务运行费”20万元,“启用国家医保2020版疾病诊断编码项目”20万元,收入征管成本(追加工作经费)195.11万元,省级专项拨款30.26万元。
项目支出266.57万元,占总支出的22.99%,较上年增加53.57万元。项目支出构成:“业务运行费”支出20万元;“启用国家医保2020版疾病诊断编码项目”支出20万元,;收入征管成本补助资金支出195.11万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20万元;社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支出10.26万元。驻村干部工作经费1.2万元。
(四)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21年,其他资金收入为利息收入0.03万元,均已年末上缴财政预算内存款账户。本年度未有结转结余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目标及指标值逐项分析。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市医保中心全年预算主要用于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医保事业发展相关工作。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全年数1159.56万元,实际完成数1159.56万元,执行率100%。
(1)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在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方面,中心做好为4.5517 万名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农村地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等工作。加强参保数据比对和动态维护,切实防止“漏保”“断保”现象。2021年度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参保共计7.88万人,参保率达到100%。其中残联资助1.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金额638.82万元。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特困对象和低保对象参保1.48万人,金额506.9万元。扶贫资助4.6万人参保,其中按一档资助或一档50%资助金额1366.52万元。
(2)巩固已有医保改革成果,不断从经办服务层面充实医保惠民内涵,提高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2019年底出台全市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新政,对参保人员在外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国家省市认可的工龄,我市均予以认可,最大程度维护参保人权益。
(3)成功上线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2021年10月28日成功上线同步上线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全省财务业务一体化子系统,全市6家医保经办机构、184家定点医疗机构、474家定点药店均同步接入,成为四川省第12个上线运行的城市,标志着攀枝花智慧医保建设迎来新的里程碑,正式融入全国医保“一张网”。
(4)扎实推进攀枝花市医疗保障集成式监管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不断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举报投诉多的重点检查、频繁检查,对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案件,坚决公开曝光,形成强有力的震慑。2021年,以DRG付费方式为依托,综合施策,分类治理,集中开展“两定”机构不合理住院、虚构医疗服务、违规收费、不合理诊疗、高套病例,进销存管理、及其他履行服务协议情况等问题专项治理,完成对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共筛查数据30万余条,抽查病例1500余份,核查门诊就诊人次1000余人次,回访住院病人200人次,约谈及限期整改定点医疗机构25家次。全面完成“清零行动”,开展“回头看”专项检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专项检查和“三假”专项整治,追回违规医保基金334.09万元。配合省医保局飞行检查、省医保局第三方检查及市审计局审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75.03万元。
(5)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康养产业和区域医疗高地建设,印发《攀枝花市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结算实施细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纳入DRG管理;根据《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高精尖医疗技术纳入DRG付费管理试行办法》,调整52个高精尖医疗技术病组调节系数;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中心医院新增开展精索静脉曲张等日间手术纳入DRG付费管理的批复》,再扩展10个日间手术病种纳入DRG管理。完成2020年度的DRG付费年终清算工作,全市74家医疗机构,213189例住院病例,147373.82万元住院医疗总费用纳入DRG付费,支付医疗机构统筹基金95400万元,并实现了市内住院统筹基金当期结余由“负”到“正”的转变。同时,按照国家试点工作要求,制定出CHS-DRG(1.1版)本地细分组方案和付费标准,并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对我市的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国家试点交叉调研评估工作中获得全优的好评。
2.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市级专项资金为“启用国家医保2020版疾病诊断编码项目”专项资金,2021年该项目资金实现专款专用,全年预算数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精神,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相关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19〕36号)要求,开展信息业务编码相关工作。通过向第三方项目公司购买服务,对现行我市疾病诊断编码进行映射,转化为国家医保2020版疾病诊断编码使用。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攀枝花市国家医保2020版编码标准培训检查工作方案》安排,市医保事务中心联合四川省病案质量控制中心攀枝花分中心,于2021年12月16日至23日共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国家医保2020版疾病诊断编码检查,此次检查涉及按病组点数法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共计26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6家,二级医疗机构12家,一级医疗机构1家,民营医疗机构7家。抽查2021年1-6月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按病组点数法付费病例病案450份。本次检查以原国家卫计生委《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住院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6版)》《四川省住院病历质量评审标准》和《攀枝花市病案首页分类评分标准(修订版)》作为评价标准,对26家医疗机构病案首页质量进行了评分,其中病案首页质量全市平均分为98.49分,26家医疗机构评分均在96分以上。此次检查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病组点数法付费上传电子病案数据要求,对抽查的450例病例的上传电子病案数据进行了分析,整理了各医疗机构上传的电子病案质量。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省级安排①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万元,实际完成额20万元,执行率100%。安排②2021年社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10.26万元,实际完成额10.26万元,执行率100%。确保了以下绩效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1.优化经办流程,切实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对我市参保人员外地实缴年限或国家认可的外地工作年限,我市均予以认定。进一步完善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规定,简化业务经办流程。参保人员办理转入手续时,只需提供《参保凭证》一项资料即可。转移接续政策的出台及经办流程的简化为我市投资兴业的康养实体提供了方便、快捷、高效的从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服务。2021年1-9月,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1259人、基金收入199.11万元。完成年度异地就医扩面任务。2021年1-10月,全市新增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67家,定点零售药店238家。截至10月30日,全市共有 124家定点医疗机构、467家定点药店接入省级平台,其中43家医院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即时结算业务。52家医院接入国家平台,全部开通跨省住院联网结算,其中30家医院开通了跨省(含原西南片区)普通门诊个人账户划卡直接结算。开通170家定点零售药店跨省个人账户划卡直接结算。
2.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严格预算管理,调整优化医保基金支出结构,确保实现收支平衡。2021年1-10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67101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2278万元,职工医疗本期收支期末累计结余118692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的可支撑月数为2.12个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46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6812万元,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5739万元,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撑的支付月数为3.79个月。做好“医银直连”上线工作。通过搭建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综柜制业务系统与各支出户银行直联模式的医银平台,实现单笔、批量数据处理,市本级基金财务已实现全险种、全业务的“医银直联”,真正实现了基金应拨尽拨和“数据网上走,资金银行流”,有效防范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3. 按年度异地就医扩面计划完成了扩面任务。
2021年1月至10月新开通异地就医疗机构67家,定点零售药店238家。截至10月30日,全市共有 124家定点医疗机构、467家定点药店接入省级平台。其中,73家医院开通住院联网结算业务,43家医院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即时结算业务,124家医疗机构全部开通普通门诊联网结算业务,467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个人账户划卡直接结算。有52家医院接入国家平台,全部开通跨省住院联网结算,其中7家医院开通跨省(原西南片区)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30家医院开通了跨省(含原西南片区)普通门诊个人账户划卡直接结算。开通170家定点零售药店跨省个人账户划卡直接结算。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完善线上服务渠道的功能。在确保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通畅的情况下,逐步完善线上服务渠道,优化上线网厅个人服务模块,开通自助服务终端,缓解前台经办压力,完善四川医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的医保公共服务功能,侧重开发手机端个人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渠道。二是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银行及社区作为医保外延网点的可行性。将部分常见或风险性较低的业务下沉至银行网点及社区办理,实现医保参保登记业务家门口办。建立起以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为中心,辐射银行网点及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居民身边的医保实体服务网络。
5.持续做好支付方式改革和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启动CHS-DRG(1.1版)本地细分组方案;制定长期住院康复病例按床日付费办法;完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国模仿城市任务。二是规范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健全病组点数法付费绩效分析评价制度;完善国家医保审核标准的智能审核规则;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医保审核稽核标准。
6. 深入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货款在线结算流程,确保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监管平台在我市落地,组织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医药机构和医药企业深入学习集采政策,主动适应集采货款资金流、订单信息流、货物物流“三流合一”集中采购模式,建立集采药械的落地实施和药(械)质量监测机制,建立健全医药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继续做好药品目录的接受、推送、维护工作。
7.持续做好异地就医扩面和费用结算工作。按省医保局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及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监管工作,确保医保基金合理安全支出。持续开展异地就医政策宣传,不断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1、资金及项目实施绩效情况自评。
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科学、真实、准确、全面地将我单位2021年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所有项目申报均填报了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优化结构、绩效优化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深入推进部门决算,确保部门决算编制收支真实,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市医保中心2021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具有明确的用途和目标,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资金使用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医保管理能力得到提高,确保全市医保基金安全,群众满意度高,自评结果为良好。
2021年是医保深化改革之年,在平稳推进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优化医保经办流程,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实利益,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市医保中心按预期绩效目标圆满完成各项医保工作任务,实现了保基本、保运转,惠民生、可持续的总体目标。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的设定不够规范。
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干部职工应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单位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培训,提升经办人员业务水平。项目科室要积极配合财务人员,科学、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绩效指标值,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绩效评价结果有利于指导绩效预算目标的合理设定,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促进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绩效信息公开及时、真实,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不仅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而且强化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取得公众对医保工作的肯定。
附件:
2-6.2021年市医保中心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xls
7.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业务运行费及追加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8.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启用国家医保2020版疾病诊断编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9.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10.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社保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