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0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家、省医保部门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工作要求,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攀枝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就《通知》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遵循全国清单的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省医保局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六统一”“四最”原则,制定了《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全省清单),对各地做好全省清单及办事指南的发布和实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局为更好做好我市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统一全市医保政务服务经办事项名称、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特制定《攀枝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真正做到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精简办理材料,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主要内容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经办公共服务事项,主项共有11项、子项40项。
主项分别为参保和变更登记、医保费征缴、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资金支取划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享受门特慢病病种待遇认定、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核准支付、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基本涵盖了目前我市所开展的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每个子项包括事项名称、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设定依据、备注等内容,各个要素清楚明了,方便群众知晓。
我市在省局制定的清单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精简办理材料21件,简化办理流程6项,列明了每一项需要的办理材料,缩短了办理时限,群众通俗易懂,下放乡(镇、街道)3项,杜绝“门难进,事难办”力争做到“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