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4-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财政局:
按照《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及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21〕1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内容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授权在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参与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组织拟订市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厅级干部、县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
市医保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工勤人员1 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数11名。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下属事业单位市医保信息中心财务未独立核算,事业编制7名,实有在职人数5名。
(三)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21年底,固定资产共405件,资产原值80.19万元,资产净值63.1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净值48.97万元,占77.5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14.18万元,占22.45% 。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21年安排基本支出预算资金324.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51万元,公用经费49.56万元,实际支出324.0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21年安排业务运行费预算资金7.65万元,主要保障日常办公和医保工作的正常运转。实际支出7.6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二)追加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1.追加专项工作经费
2021年追加专项工作经费37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能力提升培训和市医保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公共服务能力)项目,共追加项目预算资金371万元,因财政国库紧张,实际支出225.83万元,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款应付未付131.87万元,资金执行率60.87%。
2.向上争取资金安排工作经费
2021年财政安排争取资金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补充工作经费不足部分。该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因财政国库紧张,实际支出21.01万元,资金执行率70.03%。
(三)上级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是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地方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等方面的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分配市医保局(含市医保信息中心)67万元,实际支出6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全年预算主要保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用于办公家具购置、日常办公运转以及承担全市医疗保障重点项目改革工作,按预期绩效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医保工作任务,实现了保基本、保运转,惠民生、可持续的总体目标。
(1)产出指标。①保障了11名在职行政人员、5名事业人员工资按时发放,五险一金按时缴纳。②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提供医保法律咨询服务。③按时发放5名编外聘用人员劳务费。④保障日常办公正常运转和医保业务正常开展,保障全市医保系统的稳定运行。⑤新购一批办公桌椅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正常办公需要。
(2)效益指标。保障了局机关和市医保信息中心人员和公用经费的正常运转,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时发放,五险一金及时缴纳,使各项医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实现了医保经办能力有所提升、服务方式不断改进、医保法治水平有所提高。
(3)满意度指标。
我市参保对象对医保经办和服务的满意度98%以上。
2.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①多次召开政策解读、医保经办和基金监管等方面的专题培训。②组织全市医保系统部分负责人及业务骨干100人分两批次参加能力提升干部递进培训。③组织40名干部职工赴西区党史教育基地参加了党史学习教育体验活动。④补充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开支。⑤保障了全市医保经办业务和医保系统维护、改造、新增工作正常开展。
(2)效益指标。
①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医保经办机构业务能力和经办服务水平、规范了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②打造强理论精业务的干部队伍,达到了“改作风、转作风、优服务、增效能”的总体目标。③党史学习教育体验活动传承老一辈三线建设者艰苦奋斗、开拓进取的精神,激发了干部职工担当作为,履职尽责。④保障了全市医保系统稳定运行和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弥补了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经费不足的问题。
(3)满意度指标。
医保系统参训人员满意度100%。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上级专项(项目)资金只涉及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①认真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为全市多家参保单位上门宣讲最新医保政策。组织召开了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暨行业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和全市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医保治理暨警示教育大会。召开了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会议8次以上,市、县(区)医保部门先后举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6次,开展现场政策宣传咨询25余次,联合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集中宣传5次,印制宣传海报6000余份、宣传折页36500余份、宣传手册10000余份,电视和公众信息平台专题报道6次,定点医药单位LED循环播放推送1万余次信息。②2021年,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我局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参加培训2次以上,通过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网站、“攀枝花智慧医保”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务信息3180条、微信公众号信息258条、解读政策13个、办理群众留言8件、征集群众意见2条、办结办事服务23951件。编印《攀枝花医疗保障》简报70期,向省局上报46篇,办理信访件151件,主办办结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2件,办理群众来电30491通。
(2)质量指标。①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90%以上,医保系统正常运行率90%以上,医保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事件小于60分钟。同时,按照国家、省统一安排部署,从2021年4月起,经过市、县(区)医保部门的共同努力,先后完成政策调研、需求采集、决策树配置、系统测试等工作,确保了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攀枝花地区10月平稳上线,实现了新旧系统的稳定交互。②2021年,完成了全市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660家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监督检查,迎接省级飞行检查对6家定点医疗机构的现场和大数据检查,完成省医保局对31家、市医保局对21家定点医药机构的全覆盖抽查复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两次全覆盖检查率100%。③组织单位骨干参加省医保局组织的政策解读、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等业务培训,抽调市、县(区)医保部门经办人员赴省上参与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测试和培训工作,与浙江大学联合举办能力提升工程干部递进培训,干部培训合格率100%。④2021年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攀枝花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安宁疗护服务按床日付费,定点医疗机构高精尖医疗技术以及日间手术病种纳入DRG付费管理。DRG付费改革工作经过近4年的试点运行,初步建成了“保障有力、基础扎实、机制健全、覆盖全面、监管有力”的DRG付费管理体系,实现了市内住院统筹基金当期结余由“负”到“正”的转变,从源头上守住了“百姓救命钱”。⑤按省上要求完成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扩面任务,2021年10月,我市成为四川省首批国家跨省门诊慢性病直接结算试点城市,已于2021年底前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门诊慢性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截至10月30日,全市共有 124家定点医疗机构、467家定点药店接入省级平台,有52家医院接入国家平台,全部开通跨省住院联网结算。开通170家定点零售药店跨省个人账户划卡直接结算。⑥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总体方向,贯彻执行医疗服务、药品价格政策, 落地实施5个批次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做好药品价格监测和常态化监管。
2.效益指标。
(1)通过上门宣讲、发放资料、现场宣传等多种形式,让参保企业和群众对医保政策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切实提高了参保人员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保证了参保群众合法权益。(2)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为我市群众政策咨询、参保缴费、异地就医备案、个人账户、门诊慢性病管理等医保各项业务提供了极大方便,树立了医保部门“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的良好形象。(3)不断优化跨省就医服务流程,通过海报、易拉宝、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宣传视频、设置宣传栏和咨询台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为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直接结算服务。(4)通过开展“清零行动”,“回头看”专项检查和“三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巩固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提升了医保的综合监管能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5)我市支付方式改革自2018年3月启动以来,改革控费效果明显,被国家医保局评为“进度优秀”单位,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评估组、省医保局等相关部门的高度评价,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攀枝花经验。(6)持续推进线下线上服务模式,实现政务前台“一窗通办”,开通自助服务终端,完善攀枝花“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的医保公共服务功能,推送移动手机客户端个人短信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渠道,方便办事群众,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3.满意度指标。
我市参保对象对医保经办和服务的满意度98%以上,对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待遇及报销政策等都比较了解。
(三)自评结论。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局在平稳推进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扩大了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全面落实了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了支付方式改革,显著提升了综合监管能力,落实了医保信息化项目,提升了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市医疗保障体制机制改革。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部分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因财力紧张造成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综合柜员制”系统政策性功能调整项目和攀枝花“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及后台管理系统开发项目已完成,因财政国库资金紧张,应付未付合同款项合计131.87万元。
改进措施: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项目预算资金早计划、早安排、早支付。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公示情况
通过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对改进2022年预算执行、有效推进项目工作、更好履行部门职责提供了有益参考。2021年4月,我局在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开了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绩效信息公开及时、数据真实。
附件: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xls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