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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个人医保权益,市医疗保障局停机切换期间的热点问答来了!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Q: 为什么要更换系统

A:为提升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国家医疗保障局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经过2年多的努力,已正式投入运行。新系统集合了先进的信息技术,能够更好地满足医疗保障业务需求。参保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微信、支付宝小程序等办理更多的医保业务,“互联网+医保”将会得到更好体验。使用全国医保信息平台,有利于参保群众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Q: 系统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哪些服务?

A:系统切换上线期间,暂停全市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相关业务办理。

(一)暂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在职转退休、关系转移、个账清退的办理和个人权益查询等;

(二)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和其他地区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联网结算;暂停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联网结算,包括个人账户、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疾病、特殊药品、住院及生育、计划生育结算等;

(三)暂停自助服务终端、攀枝花智慧医保APP及微信公众号、攀枝花市医疗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各银行手机APP医保缴费、异地备案、个人权益查询等线上功能。

 

Q:停机期间,如何办理参保缴费等医保业务?

A:因系统停机参保单位未能及时完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0月计划缴费、人员增减变动、在职转退休等业务的,待系统切换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保经办机构补申报及缴费。新系统上线运行及税务系统恢复缴费后,可继续缴纳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未缴纳10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11月底前通过税务征收端补缴纳。

 

Q: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使用特药及门特认定如何办理?

A:(一)特药认定。系统停机期间,认定机构继续开展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等特药报销资格认定工作,参保人员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需要认定的,可前往认定机构办理认定事宜。

(二)一类门特认定。系统停机期间,认定机构继续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一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参保人员需要认定的,可前往认定机构办理认定事宜。

(三)二类、三类门特认定。系统停机期间,认定机构停止办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二类以及城乡居民医保三类门诊特殊疾病认定工作,系统上线运行后继续开展。

 

Q: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市内购药、门诊、门特及特殊药品结算如何办理?

A:(一)个人账户使用。系统停机期间,将暂停我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刷卡就医、购药功能,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和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需全额现金结付。

(二)特殊药品结算。系统停机期间,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已经取得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报销资格的患者未提前开药的,期间到供药机构购药的需全额现金结付。

(三)门特就医结算。市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特患者,应在系统停机前结合病情及用药需要提前到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开药,特殊情况在系统停机期间开药的,需参保人员全额现金结付。

(四)普通门诊统筹结算。系统停机期间,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就医的,需参保人员全额现金结付。

(五)生育门诊就医结算。系统停机期间,生育保险参保职工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普通病人门诊就医收费,参保职工需全额现金结算。

涉及上述 (二)(三)(四)(五) 项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时,务必主动留下联系电话,待系统上线运行后,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供药机构将电话通知重新录入系统进行联网结算。

 

Q: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A:系统停机期间,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正常受理参保人员的异地长期备案(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转诊转院备案、异地急救抢救备案申请,待系统上线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录备案工作。因病需住院治疗的,经办机构完成备案后电话告知,参保人员再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办理就医登记或结算手续。如不能联网结算的,自行现金垫付就医费用后持相关资料回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Q:停机期间,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是否正常进行?

A:系统停机期间,手工报销的收单业务正常进行,但医疗费用手工审核报销业务暂停办理,待系统上线后符合医保政策报销范围的按规定予以审核报销。因此业务办理的时限将会相应延长,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参保人员谅解。

 

Q: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市外门诊特殊疾病就医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系统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医疗机构确需就医购药的,由其全额现金垫付费用后回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Q: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市外住院治疗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系统停机期间,我市参保人员在市外医疗机构出院的,系统上线后医疗费可在就医医疗机构重新登记联网结算;不能结算的,自行垫付就医费用后持相关资料回所属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Q:停机期间,其他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我市购药、门诊、门特结算如何办理?

A:系统停机期间,其他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购药、门诊、门特就诊的,需个人全额现金结算,并按参保地有关规定,持相关报销资料,回参保地报销。

 

Q:停机期间,其他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我市住院治疗如何办理医保结算?

A:系统停机期间,其他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在我市医疗机构出院的,系统上线后医疗费在就医医疗机构重新登记联网结算;因系统原因不能结算的,自行垫付就医费用后持相关资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