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依法治市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1-02-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安排,现就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落实全面依法治市职责
2020年,我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第一人责任人职责,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思维,落实局党组成员履行法治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先后7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医保法治建设措施,4次深入基层调研医保法治建设落实情况。2020年,局党组先后建立了局党组学法制度,印发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七五”普法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局党组中心组党的理论学习制度,在把方向、作决策中做到遵照法定依据、遵从法定程序。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一)落实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我局全面落实城乡困难群众参保工作,确保资助困难群众参保100%落实,实现了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建立了贫困人口慢性病认定“绿色通道”。依法推进医保精准扶贫,从2020年1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将611户、2411人非建档立卡特殊困难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认真落实疫情防控部署,确保了新冠肺炎就诊患者费用没有顾虑,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费用而影响救治。免除了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的限制;实现了“全覆盖”“零支付”“即参即享”三项措施。调整了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的预算指标,单列了新冠肺炎医疗费用预算,不占用当年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指标。将全市确诊、疑似和门诊留观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围,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给予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先后向13家定点医院提前预付基金3600万元,全力支持救治工作,切实保障了全市167名留观人员、16名确诊患者的医疗救治。疫情期间,及时推出了保民生、保稳定措施,全面实施日常业务“网上办”、特殊情况“优先办”、就诊购药“便民办”、窗口业务“放心办”等便民利民措施,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立了全市药品价格监管机制,全程加强疫情期间防护物资价格监测。
(二)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及时调整发布经办规定,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救治期间医疗保障政策及相关业务经办服务有关问题解答》,主动向全市所有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社区免费提供医保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三)依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认真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出台了中小微困难企业延期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困难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不超过3个月延期缴纳措施。截至2020年9月,全市共有74家企业、6126人享受这项政策,缓交医保费1151.28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减负稳岗。落地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着力降药价、减支出、保民生,实行集中采购的57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最高降价98%,同比减少全社会药费支出1亿余元,惠及就医群众48万余人次。
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2020年,我局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将原来垫付费住院报账需提交的10项资料精简到4项;完成“网上服务”清单梳理,认领落实了37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等业务实现网上办、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业务下沉至基层劳动保障所和社区(村、组)经办,打通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变“现场跑”为“数据跑”,初步实现了群众办事“不进门,网上办”“进一门,一窗办”,让群众办事更便捷。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工作落实,“让群众少跑腿”,对部分业务推行容缺受理,给予3个月的办理期限,避免群众办事跑路、等候时间长等问题。全面开展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实现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零等待”。制定了《医疗保障权责清单》,规范了行政确认等14项工作设定、行使依据、实施层级、实施权限、对应责任事项等内容。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金保”系统、《医保服务协议》等加强对医保重点环节、主要流程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了“好差评”评价工作。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2020年,聘请了四川省民慷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强化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2020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备案管理率100%。建立了医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我局不进行规范性文件登记备案。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出台了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三项制度”,一是建立了“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网站,设立了“行执法公示专栏”,与全省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链接;及时公示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医保报销比例、执法人员、执法依据等信息,配合市广播电视台发布医保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完善了医保经办服务清单,统一了23项公共服务,12项个人服务,22项法人服务经办标准、流程。二是统一了全市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和格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行政权力,落实执法记录工作。三是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为,制作了《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图》。四是抽调15人组成检查组,于9月7日至18日开展了医保基金专项治理督导暨抽查复查工作,对5个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和19家定点医院进行医保基金专项治理督导复查工作;先后3次对有关医院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五是全面开展了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建立了长效机制。
(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0年1―10月,我局共回复群众来信150余件,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和电话问询2000余件,及时规范回应群众呼声,依法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
四、切实提高社会依法治理水平
(一)强化法制宣传。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2020年在我局网站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法》,发布医疗保障基本情况和“两定”机构主要数据,拍摄了《法治医保,呵护群众健康》专题片,公布了《民法典》系列宣传海报5幅,《反诈骗宣传片》《法润钢城宣传片》2个。印制了《医保政策问答手册》《生育保险政策解答》,细致解答了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对照《民法典》梳理、修订、完善医疗保障政策,不断规范医保工作。2020年全年法治宣传投入3.5万元。
(二)创新法治宣传。2020年9月17日,我局向市级所有参保单位发出《关于上门开展最新医疗保障政策宣讲的函》,面对面上门宣讲医保政策规定,以及参保人员关心关注的问题。截至目前,已经向12个市级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进行了医保政策法律宣讲。为落实“七五普法”宣传,提升医保政策知晓率,在农村,县(区)医保局组建了医院专家、医保业务骨干为主体的医保法治宣讲团,深入乡镇、边远农村、农户家中现场宣讲医保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免费体检;在城镇,以“医保大讲堂”为载体,大力开展医保政策宣传“七进”活动,为广大参保群众面对面提供全面的医保政策宣传和贴心的咨询答疑服务。
2020年10月,为进一步强化“七五普法”宣传工作,我局制定了一系列法治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系列专项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设若干专项工作组承担具体工作任务,开展广泛系列医保法治专项宣传,传播医保声音,阐释医保政策,在全市营造关注、了解、熟悉医保政策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依法治市工作保障
2020年,我局将年度述法列为局机关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实施目标绩效考核。设立了“待遇保障与法规科”,落实了法治审核机构、人员配备规定;在直属单位成立了“稽核科”“风险防控科”,统筹做好行政执法工作。2020年,我局成立了行政执法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统筹加强市、县(区)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检察院建立了全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与协调机制。联系攀枝花学院、市委党校专家教授进行《民法典》专题授课,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
六、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依法履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依法治市系列部署,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落实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