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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3年总额付费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6-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医保局、盐边县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各医共体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攀医保〔2020〕104号)要求,组织米易县、盐边县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内医共体开展2023年总额付费管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攀枝花市医共体总额付费管理考核细则》,结合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取数据与医共体医疗机构报送数据,从医疗费用指标、医保支出指标、分级诊疗指标、医疗质量效果指标、监督管理指标和满意度指标方面进行总额付费管理考核。

  二、考核结果

  (一)米易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考核得分为91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二)盐边县人民医院医共体考核得分为98.74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三)盐边县中医院医共体考核得分为98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医共体内控费力度不够。医共体统筹基金支出仍有增长,盐边县中医院医疗集团统筹基金支出年增长率超过10%,且统筹基金支付占比低于上年度。

  (二)个别医共体内分级诊疗推进情况不佳。米易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占比低于上年度水平,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人次占比(门急诊人次占比)和转诊率均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三)个别医共体对考核指标理解不精准。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反馈,医共体医疗机构对《攀枝花市医共体总额付费管理考核细则》中的有关指标理解不精准,把控不到位。

  四、结果运用

  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攀医保〔2020〕104号),经集体研究,决定对考核等次为优秀的米易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盐边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盐边县中医院医共体,统筹基金按100%予以清算。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持续深化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健全医共体成员医疗机构联动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高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优化考核。市、县(区)医保部门要强化三医联动,充分考虑医共体建设实际、医保基金支付能力、基层医疗服务特点等,进一步优化评分标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强化监管。市、县(区)医保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飞行检查、投诉举报等,督促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各医疗机构要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台账,及时销号,举一反三,总结反思。

  (四)加强联动。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沟通衔接、数据共享,共同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高质量发展。

  

       附件:1.米易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3年总额付费管理考核评分表

            2.盐边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3年总额付费管理考核评分表

                 3.盐边县中医院医共体2023年总额付费管理考核评分表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