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立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9-05-1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19〕9号)要求,为加强对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作实效,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 长:杨 峰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永祥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仲清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李太友 东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南川 西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必蓉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兆远 盐边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吴兴龙 米易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王永忠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王 智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李志刚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与监督科筹备组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统筹协调、解决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省上工作安排,落实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督导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和各有关单位落实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与监督科筹备工作组,由李志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