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异地就医结算相关问题解答之一
来源:市医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4-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答:参保人员在市外就医需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选择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凭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
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原则是“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比如攀枝花的参保人在北京医院住院,攀枝花是参保地,北京是就医地,出院时在北京医院直接联网结算,起付线、报销比例以攀枝花(参保地)的政策为准,哪些费用能报销以北京(就医地)的医保目录范围为准。
因客观原因不能联网直接结算的,可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手工报销的原则是 “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比如攀枝花的参保人在北京医院住院,因为没带社会保障卡也没有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出院时不能在医院联网结算,参保人自费结算后回攀枝花手工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以攀枝花(参保地)的政策为准,哪些费用能报销以攀枝花(参保地)的医保目录范围为准。
二、哪些情况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内和省外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或异地联网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三、哪些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备案?
答:我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备案手续。
(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将户籍迁入定居地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需在异地同一地点长期居住生活的参保人员。
(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需在异地工作或学习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四)视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长期异地居住的自主择业军转人员和在市外就读的我市参保学生。
(五)视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外出农民工和就业创业人员、援藏干部(含乡村振兴干部)、离攀赴上级机关及发达地区挂职干部,以及我市大中专院校(包括技校、职业学校)参保学生按照就读学校教学安排需到市外进行实习的人员。
四、哪些参保人员可申请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答:具有下列情形的我市参保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异地转诊人员:指在长期备案地因医疗技术水平或设施、设备等条件有限,需要转到长期备案地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指因探亲、旅游、出差等临时离开参保地或长期备案地期间在异地因急救、抢救住院医治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视同已备案,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指因特殊情况自主到备案地外就医,且不符合异地转诊或异地急救、抢救住院的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五、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备案或临时异地就医备案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我市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和备案表,不同的情况还需对应提供以下资料:
异地长期 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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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别 |
申请备案资料 |
异地安置 |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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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 |
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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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异地长期居住 |
长期异地居住的自主择业军转人员应提供住房产权证明、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在市外就读的我市参保学生应提供异地学籍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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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异地工作 |
异地工作证明材料 (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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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常驻异地工作 |
外出农民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居住证, 就业创业人员应提供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居住证, 援藏援疆干部(含乡村振兴干部)、离攀赴上级机关及发达地区挂职干部应由派驻单位提供情况说明 大中专院校学生市外实习应有就读学校提供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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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异地 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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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人员 |
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 |
视同已备案,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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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员 |
无需其他资料。 |
六、参保人员备案资料未带齐可以办理备案登记吗?
答:异地安置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申请备案时未带齐资料的,可提供承诺书先办理备案登记,登记后再补齐相应资料。
需提醒注意:参保人员凡提供承诺书申请办理备案的,需要在3个月内按承诺约定补齐资料,未按照约定时限补充材料的,将即时取消备案,备案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应按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政策报销,已按异地长期备案人员支付政策结算的,应按规定退回支付政策报销差额,并将其列为医保失信人员,原则上至少1年内不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七、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一)线上办理。可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四川政务服务网、“四川医保公共服务”网厅、“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等渠道自助申请备案、上传备案资料,医保经办机构两个工作日完成备案审核。
(二)线下办理。可前往参保地医保业务窗口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受理范围的,即时审核办理。
八、参保人员如何申请变更异地就医备案?
答:我市异地长期备案人员登记备案生效后,原则上 6 个月内不得申请变更,因退休安置地、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等情况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提供个人承诺书申请办理备案的,在未补齐备案资料前不得变更;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后,有效期为 6 个月,因病情需要且由备案地具备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证明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
住院期间不予办理备案地变更。参保人员的参保险种等参保关系发生变化的,凭有关资料可实时申请变更;参保地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备案。
九、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注意事项如下:
(一)如果已经入院且未备案的,那么一定要先取消医保住院登记再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并且备案开始时间一定要选择在入院时间之前,否则不能成功联网结算。
(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在住院期间不能办理就医地变更,否则无法成功联网结算。
十、我市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回攀枝花市就医需要取消备案吗?
答:不需要取消备案。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都可以享受本地就医医疗保险待遇。
十一、我市医保异地就医咨询电话有哪些?
答:市、县(区)医保中心异地就医咨询电话如下:
医保服务热线:0812-12393或0812-12345转3号键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3300433
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2228659、2231688
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5556578、5566536
仁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2906722、2911875
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8658086
米易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8178657、818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