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示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2-1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现将市医保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公示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一是深入推进巩固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4.55万名贫困人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资助3.28万名重点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参保,参保率达到100%。落实国家、省、市委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将医保工作重心转入常态化保障,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二是建立攀枝花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协调机制。将新冠疫苗接种费用调整为每剂次8元。及时上解疫苗费用10453万元,向接种单位拨付接种费用1489.16万元。三是积极融入“三个圈层”发展战略。充实“内圈”医保惠民内涵,统筹提高门诊和住院医疗救助封顶线,优化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实“中圈”医保协同发展,与凉山州医保局达成合作协议,共享共治、便民利民;做实“外圈”医保便捷服务,与成都市达成合作协议,双方互认参保年限。推进异地就医联网扩面,全市新增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67家,定点零售药店238家,与26个省(区、市)实现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成为全省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首批国家试点统筹区。四是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和助推区域医疗健康中心建设。出台多项政策促进康养产业发展,助推区域医疗健康中心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
(二)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一是高质量编制专项改革方案和规划。推动出台了《攀枝花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攀枝花市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牵头编制了《攀枝花市“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修订完善《攀枝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攀枝花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攀枝花市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费用保障办法》。二是指导建立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制度。指导市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开发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花城保”,已于11月30日开始发售。
(三)加强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常态化宣传,建设医保基金监管体系。全市共开展现场政策宣传咨询25次,联合宣传5次,咨询总人数达8000余人次,统一印制宣传海报等5.25万份,电视和公众信息平台专题报道6次,定点医药单位LED循环播放信息1万余条。制定了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实施方案。搭建综合柜员制业务系统与各支出户银行直联模式的医银平台。二是落实基金监管工作。深化医保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全年查处违法违规医药机构232家,约谈175家、通报批评61家、责令限期整改202家、暂停医保结算9家,拒付、追回资金135家,追回、拒付医保基金5050.33万元,按协议处理违约金452.16万元,办结监督举报问题线索(含省级移交线索1件)11件,举报投诉办结率100%,主动公开曝光92件典型案例,进入行政执法程序4件,其中行政处理、移送市场监管行业处理办结各1件,报请法院追讨“一票多报”、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各1件。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等事项。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工作模式。全面执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流程。将门诊特殊疾病资格认定下沉到市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及时办理。
(五)稳步推进重大改革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采。组织全市86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172个品种219个品规的中选药品,采购金额约4321万元,同比增长173.72%,较集采前节省资金约1.43亿元,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6%,最高降幅达99%。二是完成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结构性调整。印发《关于执行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准库相关事宜处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具体项目名单和价格调整幅度。三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走在全省前列。改革三年以来,市内住院统筹基金当期结余实现由“负”到“正”的转变,累计减少支出1.95亿元,省医保局等部门将我市改革经验向全省推行,国家医保局将我市列入DRG支付方式改革示范点城市。
(六)不断提升医保公共管理服务能效。一是加强经办精细化管理。实施医保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持续推进“互联网+医保”,40项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7项业务在微信小程序实现自助办理。二是全面抓实参保征缴工作。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完成计划的100.3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三是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2021年10月28日正式上线四川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开通率不低于90%,申领激活和使用率分别达到40%和10%以上。在全省率先开通“12333-7”医保服务热线。
(七)多项亮点工作获上级肯定表彰。一是支付方式改革成功经验在全国推广,《中国医疗保险》杂志,《学习强国(强国号发布)》于2021年11月分别发布了我市《以DRG付费体系为突破口让“百姓救命钱”“从负到正”》的医保付费改革支付经验。2021年10月,四川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21〕12号),明确“借鉴攀枝花市国家试点城市做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二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市医保局制定了生育保障政策,充分发挥生育保险基金的保障功能,以优质贴心的服务鼓励参保人员生育。2022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进展和经验做法情况,我市许军峰副市长代表攀枝花市受邀出席,介绍攀枝花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并就我市就生育保险新政护航三胎政策落地答记者问。三是积极推进医保经办改革,2021年10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登载了《攀枝花市大力推进医保“一网通办”改革》的经验做法。四是省医疗保障系统总结表彰大会于12月在成都召开,省政府副省长杨兴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米易县医疗保障局受到大会表彰,荣获“四川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称号,会议还就各专项工作进行表扬,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荣获“2021年度支付方式改革先进集体”“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医保信息化标准化达标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是医保基金支撑能力面临严峻挑战,随着老龄化加速,我市参保退休职工基数增大,应缴费职工人数下降,职工医保基金收入持续放缓,无扩面空间。二是医保基金监管能力薄弱,医保部门现有编制10人,监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行政执法能力与医保基金监管要求差距大。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领导细化责任。2021年,市医保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持举行了全系统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仪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医保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专题研究行政检查、行政执法重大问题,明确行政“权力清单”,给出“负面清单”,理出“责任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扎实推进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按照科学严谨,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实施基本医疗保险二类门诊特殊疾病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通医保服务热线,定期开展重点民生问题分析研判。
(二)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涉及资金、重大民生保障政策调整、人员安排、项目建设等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聘请四川省民慷律师事务所3名律师为法律顾问。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竞争要求。依法落实医保政策调整网上公示制度,广泛征求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度;引入第三方参与规范性文件社会风险稳定评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定点医疗机构基本信息,主动公布医保政策及执行情况。
(三)依法履行医保职能。印发《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医保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各类服务流程、服务标准。落实执法责任,完成了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年度考核工作。2021年度,全市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完成了774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全面实施行政协议管理。
(四)落实内部监督管理。印发《中共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实施医保依法经办工程,建立经办事项清单公示制度,全面取消无法定依据的证明和审批环节。大力推行“一网通办”,累计主动评价率99.9%,覆盖率为100.00%。建立健全与市级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制度,为参保扩面、基金监管、公共服务提供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常态化审计工作机制,以审查误,以审促改。
(五)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规划,建立会前学法制度,先后16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法律、党纪党规。组织开展全市医保系统“学党史提技能”知识竞赛。组织医保业务骨干赴浙江大学开展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法治建设课题研究。将医保政策宣传与“创文”活动结合,以丰富多样的形式落实普法职责。制定了“为民服务”实施方案,把党史学习教育和法治学习成果应用到为民服务工作。
四、2022年工作安排
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切实做好行政协议监管工作。持续推进药品集采工作。健全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1个以上县级经办标准化窗口。住院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率不低于60%,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不低于30%。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