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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医保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12-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攀枝花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从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市医保局公开征集医保领域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不准确,未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公示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执法人员等信息有变动的,未及时更新。执法过程中,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不主动表明身份。

  (二)执法程序不合法。不依法履行立案程序;不依法制作、送达行政执法文书;不依法组织开展听证活动;不依法告知当事人权利、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不告知当事人复议诉讼渠道。

  (三)行政处罚证据不充分,证据单一,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违法行为认定标准不一致,相同类型违法行为处罚幅度不一致。

  (四)处罚依据不恰当。依据协议和文件处罚,法律条文不熟悉,法律依据填写混乱,自己创设处罚在种类。

  (五)案件办理不彻底。违约行为未责令经办机构整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问题线索未移送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执法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二、举报投诉方式

  群众如有以上问题线索,可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医保局举报。

  邮箱地址:284467470@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4楼419室;

  联系电话:0812-5798899。

   三、线索征集要求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提供线索时应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

  (二)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我单位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行为:重复举报、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或超过追诉期的。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1日

审核: 丁瑞学   责任编辑: 康劲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