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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7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8-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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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关于《关于将康复辅助器具产品纳入全市医保目录的建议》(第9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报销范围的建议

四川省执行统一的医保报销范围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各市(州)无自行调整权限。仍在执行的《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川劳社发〔200011号)明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包含义眼、义齿、义肢、助听器、健康器、拐杖、轮椅等器具和气功疗法、磁疗法、体位疗法等辅助治疗项目,所以大部分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训练费用无法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也有部分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比如,我市190项物理治疗与康复项目中已有102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中甲类60项,乙类42项。

202221日,《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试行)》(川医保规〔202122)正式实施,全省同步实行评估内容、评估规则、评估流程三个统一,除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医疗机构外,所有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正式营业3个月,证照齐全,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管理、财务、统计信息管理、进销存管理、医疗质量安全核心等制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条件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二、关于扩大个人医保账户支付范围的建议

20192月,我市印发《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攀医保〔20193号),拓展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功能,允许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参保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下同)在统筹地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允许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参保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省内定点零售药店购买与疾病治疗和医疗康复相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辅助器具等费用。

三、关于完善康复辅助器具工伤保险支付制度,合理确定支付范围的建议

四川省实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我市工伤人员辅助器具的配置及报销执行全省统一的标准和流程。工伤人员是否符合辅助器具的配置,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相应的标准确定。流程上按照全省统一的经办流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29号)办理。支付目录、报销金额按照全省统一的标准《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通知>的通知》(攀人社发〔2017141号)执行。

    四、关于建立贫困人群康复辅具补贴制,将辅具纳入政府补贴范畴的建议

建立了残疾儿童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制度。具有攀枝花市户籍且符合条件的0—12岁残疾儿童,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康复救助标准实施全额救助补贴(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包含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非家庭经济困难按照康复救助标准50%实施救助补贴。视障类(含盲)适配辅助器具每名不超过0.5万元/年。听障类(含言语)助听器每名不超过1万元/年,人工耳蜗国家项目免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1台,全额自费人工耳蜗产品、手术及术后调机等按不超过6万元/人予以救助。肢体类(含脑瘫)基本辅助器具适配不超过0.5万元/人,普及型假肢安装每具不超过1万元/人。今后,我市还将投入15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12007岁以上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3013岁以上残疾人提供助听器适配服务。

开展了成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项目我市各县(区)残联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适配基本辅助器具,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优先。基本辅具适配标准:1000/·年(每人最多可适配3件辅具),成人助听器适配标准不超过10000/台,已适配基本辅具的残疾人在该辅具使用期限内不得适配同类基本辅具。2019年至2021年,全市共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免费发放各类基本型辅具4874件。2022年,我市将投入15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12007岁以上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具适配服务,为符合条件的3013岁以上残疾人提供助听器适配服务。今后,我市还将积极探索建立城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开展了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20212月,市民政局在市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资金54万元购置康复辅助器具,为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纳入城市低保的老人、60岁以上散居特困人员免费提供助行器、洗澡坐便椅、手动轮椅车、拐杖、儿童坐姿矫正椅、儿童轮椅、儿童站立架、儿童助行器等基本型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累计服务825名特殊困难群众。今后,我市还将继续实施该项服务并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同时积极争取四川省民政厅康辅工程项目,为市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突发变故或事故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以及困难家庭中的老年人量身配置假肢、矫形器以及助听器、助行器、轮椅等康复辅助器具。

感谢您对全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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