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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的函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攀枝花市委办公室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事后绩效评价工作,提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质量,强化绩效管理,根据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攀财绩〔20203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评,现将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授权在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参与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组织拟订市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厅级干部、县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二)机构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内设一室两科,分别为:办公室、待遇保障与法规科、医药服务与监管科。

(三)人员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四)固定资产情况

2019年年末资产合计账面数304,214.07,其中流动资产年末账面数为439.18元,占资产总额0.14%;固定资产原值年末账面数为321,887.00元,固定资产净值303,774.89元,占资产总额99.86%;无形资产原值年末账面数为0元;无在编车辆,固定资产中无房屋,无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在建工程。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是新成立部门,无年初预算数。财政预算安排1,505,345.87元,当年追加项目工作经费100,000元,实际一共下达预算1,605,345.87元。

财政拨款支出1,605,001.59元,其中基本支出1,005,208.74元,按支出经济分类来看,工资福利支出758,312.20元,占基本支出的75.41%;商品和服务支出246896.54元,占基本支出的24.56%;项目资金599,792.85元。

1.基本支出安排及使用情况。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基本支出1,005,208.74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机关养老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2.部门预算项目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项目资金599,792.85元。主要用于在成立医疗保障局筹备期间购置办公设备一批以及省级下达专项资金用于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等支出。

(二)专项资金安排及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599,792.85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000元),市级下达开办费项目资金299,792.85元。

项目支出599,792.85元,占总支出的37.36%。项目支出构成:开办费支出299,792.85元;“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资金支出300,000元。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转结余使用情况

2019年,其他资金收入为利息收入35.24元。年末结转结余379.5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市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新成立,无年初预算数。全年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人员工作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市医疗保障监管、发展相关工作。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全年下达预算数1,605,345.87元,实际完成数1,605,345.87元,执行率100%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医药服务与监管业务经费:该笔项目资金用于外出学习考察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4次、监管体系平台的建设已经普遍实现全市,持续推进DRG付费改革评价体系、价格管理,药械招采等有关城市先进经验;基金监管交叉检查4次,专项治理行动,举报投诉办案查处;培训新版药品目录、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扩面采购合同、制定两定机构服务协议,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通过学习,培训等平稳进行医院绩效管理、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扩面政策、出台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资金使用安排截止20191231日,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待遇保障与法规工作经费:该笔项目资金学习考察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账户管理、城乡医疗救助管理。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信息系统建设。按政府规定完成学习考察,全市开展一单制结算工作。进行文件汇编提高政策知晓度。发放至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参保单位等。资金使用安排截止20191231日,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日常的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邮电费,卫生费等。按照财政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实施划账。资金使用安排截止20191231日,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认真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相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医保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落实两病用药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并印发了《关于将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用药范围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两病惠民利民政策。1226日至27日完成《国家DRGCHS-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培训会》,参会200余人。我市已对第一批25个品种20172018年平台采购量进行数据核实和测算医保基金支出金额,目前正在对第二批35个品种20182019年平台采购量进行数据核实和采购数据分解。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信息系统建设方便群众救助。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度,我单位对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满意度达到预定绩效目标,调查结果达到≥85%,政策知晓度达到≥80%

2.市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新成立,市级下达开办费项目资金299,792.85元,用于购置一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物资,保障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工作顺利开展。同年11月,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成立,也购置一批办公设备、家具等物资。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办费:该笔项目资金用于购置办公设备一批,其中:通用设备48件,资金使用186,310元;家具用具数量273件,资金使用113,482.85元。办公设备购置按照攀财采〔20194号文件流程进行采购。购置标准也按照攀财资管〔201833号文件进行;截止20191231日,资金已使用完毕。该笔资金合计使用299,792.85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机关日常事务有序推进,为后面工作稳步前进提供有力保障。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保障我单位工作正常进行。

(二)上级专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省级安排2019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00,000元,实际完成额300,000元,执行率100%。确保了各项医保任务的顺利完成。

1.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2019521,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改革工作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城市,在省医保局的指导下,完成数据汇集上报、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国家试点培训、拟订对标整改、实施阶段性试点工作监测评估等工作,我市国家试点阶段性工作推进有力,被国家医保局评为进度优秀,位列全国30个试点城市前列。

2.异地就医扩面工作。

201951日起,将扩大异地备案范围、拓展备案渠道、开展容缺受理、简化报账资料等,全面优化异地就医经办业务,为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提供更加方便快捷服务。一是织密结算网络,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联网范围,实现等级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异地平台。2019年,全市共有56家定点医疗机构、193家定点药店接入省级平台。其中56家医疗机构全部开通普通门诊联网结算业务,17家医院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即时结算业务,29家医院接入国家平台并开通跨省住院直接结算业务。二是优化报销流程,开展容缺受理,将原来垫付费住院报账提交资料由10项精简到4项,为参保人员提供电话、微信、手机APP等多种备案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2019年,全市参保人员通过省级平台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3.76万人次、通过国家平台办理省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392人次;市外参保人员通过省级平台办理在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0.27万人次、通过国家平台在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5837人次。三是加强异地就医协议管理,积极开展异地就医第三方核查工作,充分利用全省异地就医和我市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加强异地就医审核监管。

3.异地就医宣传工作。

2019年,市医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暖冬行动,要求就医机构及康养旅游机构设立异地就医咨询台(窗口),对康养人群做好异地就医政策咨询和解答工作,完善宣传专栏,补充宣传资料,方便有需要的人员查询,让康养人员及外来游客充分感受到医保的贴心服务。暖冬行动累计接受游客异地就医咨询1万余人次,发放异地就医宣传资料9800余份。

4.定点医药机构监管。

2019年,市医保局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加强协议管理,强化日常稽核监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稳定。攀枝花市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全面完成,178家定点医疗机构、409家定点零售药店分别与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签订了2019年度服务协议。加大日常稽核监管力度,通过日常稽核发现两家医疗机构存在违约行为,追回违规金额16.06万元,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16.38万元。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谈判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和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现场检查等多项行动,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自评结论

1.职能履行情况。

1)我市自2018年全面启动医保基金总额控制预算管理下的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方式改革以来,微观上建立了医疗机构主动控制医疗成本、提高医疗质量的良性竞争机制,宏观上建立了医保基金收支平衡及合理增长的调控机制,初步建成保障有力、基础扎实、机制健全、全面覆盖、强化监管的医保付费运行体系。

2基本医保全覆盖。2019年,攀枝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1.3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41.6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69.69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8.05万人。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9%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8%

3)提高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全额资助4423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代缴费标准从每人每年220元提高到250元,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单制结算。最大限度地减少困难群众住院时的垫资压力,实现了医疗救助零等待。加强重点对象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4)织密结算网络。扩大定点医药机构联网范围,实现等级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异地平台。2019年,全市共有56家定点医疗机构、193家定点药店接入省级平台。其中56家医疗机构全部开通普通门诊联网结算业务,17家医院开通省内异地就医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即时结算业务,29家医院接入国家平台并开通跨省住院直接结算业务。优化报销流程。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加强异地就医协议管理。积极开展异地就医第三方核查工作,充分利用全省异地就医和我市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加强异地就医审核监管。

5531日由医保部门首次主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正式启动,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采取小步快走方式,配合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了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844项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能力水平的项目价格,降低了大型仪器检查治疗、检验项目等55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通过价格调整引导医务人员能力提升和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6)全覆盖开展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76家,检查定点零售药店399家,覆盖全市所有协议医药机构。严肃处理违规违约行为。出台办法规范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工作。

7加强两定机构管理。完成了全市180家定点医疗机构、415家定点零售药店2018年度考核,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攀枝花市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定点医疗(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多个分项的补充协议,明确协议签订主体,完成协议签订工作。强化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出台《攀枝花市医保医师诚信服务协议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保医师申报登记,完成协议签订。组建医疗保障专家库,会同卫健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专家库的通知》,首批专家共795人,其中技术类专家781人,管理类专家14,有力夯实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基础。

2.资金及项目实施绩效情况自评。

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科学、真实、准确、全面地将我单位2019年各项收入完整列入部门预算。所有项目申报均填报了明确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优化结构、绩效优化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管理。深入推进部门决算,确保部门决算编制收支真实,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报表,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我单位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计划,资金到位及时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预算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规范,能较好地满足工作需要,资金使用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确保全市参保群众对医保服务满意度高,自评结果为良好。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绩效预算安排资金和实际使用上存在不可预见性

2.在科学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严控绩效预算管理,优化绩效支出结构。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与医保业务各环节相融合,提升医疗保障与服务建设能力。

2.持续推进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完善我市病组点数付费实施细则,合理确定病组基准点数、调整系数及支付标准,探索将路径明确、项目清晰、组内差异小的病组,实行同城同病同价付费,探索对高、精、尖医疗技术和中医、康复等特殊疾病的分组。对接国家医保局制定的《技术规范》《分组方案》,抓好DRG付费国家试点模拟付费、阶段性监测评估等工作。

3.持续开展异地就医扩面工作。继续扩大省内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特殊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联网定点医院住院能直接结算。配合抓好西南片区跨省个人账户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4.持续加强基金安全监管。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一是抓征缴稽核,规范申报流程和申报口径,做好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审核工作,严把入口关,做到三公开一承诺,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二是强化运行监管,增强审核及稽核力量,通过完善智能审核规则提高智审效率和准确性,尽快启动医保大数据智能监管分析系统建设,不断提升稽核队伍业务素质,适应新的支付方式下的监管需要。三是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强化举报线索督办、落实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营造社会共识,加强社会监督,彰显打击欺诈骗保的威慑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和落实绩效信息公开工作,20193月已分别在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不仅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而且强化政府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取得公众对医保工作的肯定,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市级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表+(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xls

附件2: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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