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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2-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全市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授权在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根据省上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和费用结算政策。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拟订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参与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组织拟订市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厅级干部、县级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重点工作。

     1.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其政策范围内费用的医保基金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2.继续推进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省DRG付费改革贡献攀枝花力量。

     3.做好我市医药服务价格完善工作,逐步改变以药养医、以检养医现状,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努力实现医、患、保三方共赢的目标。

     4.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强化生育保险基本保障功能。

     5.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工作,让群众用上更多救命救急好药。

二、单位构成情况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0万元。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302.2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302.20万元,因是新成立单位,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不能进行增减对比分析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20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0万元、行政运行(医疗)214.38万元、医疗保障政策管理9万元、事业运行(医疗)39.11万元、住房公积金21.4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支出预算302.20万元,因是新成立单位,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不能进行增减对比分析其中:基本支出278.6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0万元,行政运行(医疗)214.38万元、事业运行(医疗)24.53万元、住房公积金21.41万元),占92.20%;项目支出23.58万元(包括:医疗保障政策管理9万元、事业运行(医疗)14.58万元),占7.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2.2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2.2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20万元,2019年预算数0万元不能进行增减对比分析,主要是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没有财政预算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0万元,占6.06%;行政运行(医疗)214.38万元,占70.94%;医疗保障政策管理9.00万元,占2.98%;事业运行(医疗)39.11万元,占12.94%;住房公积金21.41万元,占7.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14.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及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2020年预算数为9.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待遇、医药救助、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制建设、大数据建设、付费方式改革等方面的专项工作业务培训。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9.10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及日常运转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1.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8.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9.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8.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没有安排预算。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20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没有安排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预算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没有安排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8.69万元,2019不能进行增减对比分析主要是市医疗保障局为2019年新成立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没有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市医疗保障局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5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注:除本部门未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外,各部门单位不得调整、修改、删除表格格式,无相关预算信息的空表也须公开。)

2020年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