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2-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法律和法规,并按照市医疗保障管理局的安排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相关实施办法;

   (2)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待遇审核及支付工作;

   (3)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有关经办管理工作,对各县(区)、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及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经办业务进行指导和考核;

   (4)负责对全市医疗、生育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情况的稽核,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

   (5)按照协议对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保险政策规定和为参保病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本地参保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就医和刷卡购药即时结算;负责全省异地就医人员在本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和监管工作,考核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异地就医服务质量;

   (7)负责全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基金预决算,开展各类募捐活动,审核汇总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的支付申请,向市级财政部门提交用款申请;

   (8)配合相关单位对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升级维护和安全管理等协调工作;

   (9)指导县(区)、企业做好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10)开展调查研究,为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出建议意见。

  (二)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重点工作

  1.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及移交工作。一是2019年是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及移交工作的第一年,我中心积极与税务部门衔接,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将城乡居民参保征缴业务移交税务部门。截至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为69.69万人,参保率达到99%,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的2019年民生工程目标任务97%的参保率,其中财政全额资助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困难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率达到100%;全力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征缴移交工作。二是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250元/人·年、400元/人·年,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截至12月底,全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期收入56073.66万元,支出49755.01万元,基金累计结余32809.65万元。

  2.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织密结算网络,全市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异地平台。二是优化报销流程,开展容缺受理,将原来垫付费住院报账提交资料由10项精简到5项,为参保人员提供电话、微信、手机APP等多种备案方式,逐步实现备案服务“不见面、零跑腿”。三是加强异地就医协议管理,开展异地就医第三方核查工作,充分利用全省异地就医和我市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加强异地就医审核监管。

  3.加强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稽核,开展专项交叉检查。一是2月25日至3月4日对全市医疗保险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政策执行及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此次检查未发现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违约行为。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召开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通报的几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三是5月13日至10月中旬开展 2019 年全市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现场检查,此次检查对所属协议医药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对查出问题的6家定点医药机构分别约谈,对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4.强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做好两定机构年度考核。一是开展两定业务管理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定点医疗机构190家,同比去年增加11家;定点零售药店427家;同比去年增加15家;国谈药品供药机构4家,同比去年增加2家。二是重新修订、完善、制发了2019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及补充协议(审核、门特、外伤、精神专科),开展培训,于6月底完成全部协议签订。三是进一步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出台《攀枝花市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制定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工作流程,做好两定机构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四是做好两定机构2018年度考核结果应用,4月25日披露部分定点医疗机构2018年住院费用相关信息, 5月24日公布公布 2018 年纳入病组点数法付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清算系数。

  5.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继续稳步推进。基于我市2018年开展DRGs结合点数法付费方式省试点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5月21日,国家医保局确定我市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9月,攀枝花市在全省医改推进会上进行经验交流。10月下旬,全省DRG付费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攀召开。12月下旬,攀枝花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培训会在攀召开。我市医保付费方式改革进展与成效得到国家保障局、省局及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7万元。市医保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867.8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19年收入预算867.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8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663.72万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0.0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73万元,住房公积金59.3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医保局2019年支出预算86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8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663.72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73万元,住房公积金59.37万元),占93.09%;项目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60.00万元,占6.9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7.82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67.82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医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8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8.3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5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年休未休假预算资金。

  市医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8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98.3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5名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年休未休假预算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45万元,占93.16%;住房保障支出59.37万元,占6.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63.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缴费及日常运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6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16名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以及日常办公管理事务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房帖、目标绩效奖和福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6.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59.3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7.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

  公用经费10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台办)批准的2019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下降1.71%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医保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19年,市医保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7.8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48万元,增长23.4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市医保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医保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单位涉及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都要要解释)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业务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