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医保中心〔2021〕53号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公布2021年度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0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参保人员:
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医院类)〉〈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门诊部类)〉〈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试行)的通知》(攀医保〔2020〕19号)要求,全市两级医保经办机构已依据管理权属完成辖区内2021年度全市186家定点医疗机构、16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460家定点零售药店、112家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签订工作,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各县(区)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要增强依法依规依约管理意识,严格履职尽责,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执行的监督,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利益。
4.攀枝花市2021年度医保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名单.doc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