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2-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事务中心、中心各科室,各定点医疗机构、各供药机构:
按照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医保局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的通知》(攀医保〔2019〕138号)、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2020〕1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业务经办工作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未能成功续约药品报销的问题
2017年谈判准入、本次谈判未能成功续约的单行支付药品拉帕替尼、氟维司群、重组人干扰素β-1b和纳入乙类管理药品托伐普坦,我市已获得资格的参保人员在市内2020年7月1日前使用的,医保基金按原政策规定支付;7月1日后使用的,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各认定机构为新认定的参保人员制定治疗方案时,应选择本次的谈判药品作为治疗药品。各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治疗情况做好治疗方案变更,从本次的谈判药品中选择替换治疗药品。各供药机构应做好药品库存调配,并及时向治疗机构通报情况。
我市已获得资格的参保人员异地使用上述单行支付和纳入乙类管理药品垫付费用报销的,以发票日期为准,2020年7月1日以前开具的,按原规定报销;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不再予以报销。各医保事务中心应及时告知相关参保人员报销政策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关于新增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认定标准的问题
我市参保人员患病确需使用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的,各认定机构需按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印发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的通知》(川医保中心办〔2020〕1号)要求进行用药支付资格认定(见附件1、附件2),并按川医保中心办〔2020〕1号文件有关“病情诊断证明书”“治疗评估周期”“病史资料”“不能手术”“疾病进展”的解释执行(见附件3)。原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与川医保中心办〔2020〕1号文件不一致的,不再执行。
参保人员患病确需使用谈判药品中按乙类支付管理的药品,需按《按乙类药品支付管理的药品名单》(见附件4)中的限定支付范围进行用药支付资格认定。
三、关于落实“双通道”购药的问题
(一)谈判药品
我市市内参保人员使用的谈判药品,由供药机构、治疗机构负责供应保障,具体规定按攀医保〔2018〕20号和攀医保〔2018〕56号文件有关要求执行。
(二)高值药品
进一步完善高值药品供药保障机制,落实市内参保人员使用高值药品实行“双通道”购药制度,由我市部分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高值药品供药机构(见附件5),负责供应保障。具体流程为:
1.参保人员经高值药品认定机构认定获得使用高值药品报销资格后,选定一家供药机构并通过联网备案确认;
2.参保人员在高值药品治疗机构治疗时,由治疗医师开具高值药品处方,通过联网上传至指定供药机构购药;
3.参保人员在各供药机构购药结算时,使用高值药品的费用视同本人住院报销政策规定执行;
4.高值药品费用采用单独的结算模式,各供药机构按高值药品的结算类型为参保人员结算,定期报医保事务中心审核结算。
相关定点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高值药品联网认定和结算的系统整改工作,根据收治患者的治疗情况,做好用药保障供给,确保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四、关于药品支付标准的问题
我市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涉及企业申请价格保密的谈判药品,各医保事务中心及各认定机构、治疗机构、供药机构要严格遵守保密要求,协议期内不得对外公布其支付标准。
我市参保人员使用高值药品,其中属于国家集中采购的培美曲塞、吉非替尼和伊马替尼,治疗医师应结合参保人员病情优先选用国家集中采购药品,其中选价格作为我市医保支付标准。若参保人员之前已使用非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的,因病情需要等原因不愿更换的,各供药机构需向参保人员说明支付标准,并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后使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谈判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任务,对于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促进临床技术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医保事务中心及各认定机构、治疗机构、供药机构务必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谈判药品平稳落地,把好事办好。
(二)明确责任,保障供给。为确保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的落地实施,各县区医保事务中心及各认定机构、治疗机构、供药机构要抓好政策衔接和支付管理,要明确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人,及时组织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做好参保职工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我市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各供药机构、治疗机构,特别是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临床需求和诊疗能力等及时采购配备,保障供给,不得以医保总额控制、药占比等为由影响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的配备、使用。
(三)加强监管,规范使用。各县区医保事务中心要加强各治疗机构、供药机构使用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的监督管理,加大药品费用审核力度,严格药品支付管理,并将执行使用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的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医保医师管理和考核范围。各认定机构、治疗机构、供药机构要认真履行协议约定,同步加强用药管理,确保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合理、规范使用。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上报。
附件:1.单行支付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
2.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
3.按乙类药品支付管理的药品名单
4.相关名词解释
5.攀枝花市高值药品供药机构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2020年1月20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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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行支付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认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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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通用名 |
剂型 |
限定支付范围 |
适用病种 |
认定标准 |
所需证明材料 |
治疗评估周期 |
1 |
麦格司他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C型尼曼匹克病患者。 |
C型尼曼匹克病 |
1.临床表现;2.基因突变(NPC1 和/或 NPC2);3.血常规。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基因检测显示(NPC1 和/或 NPC2)突变;3.临床表现;4.血常规。 |
6个月 |
2 |
司来帕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WHO功能分级II级-Ⅲ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 |
肺动脉高压 |
1. WHO功能分级II级-Ⅲ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2.右心导管检查或至少2次超声心动图符合肺动脉高压。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右心导管检查或至少2次超声心动图。 |
不超过12个月 |
3 |
重组人凝血因子Ⅶa |
注射剂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凝血因子Ⅷ或Ⅸ的抑制物>5BU的先天性血友病患者。2、获得性血友病患者。3、先天性FVII缺乏症患者。4、具有GPIIb-IIIa和/或HLA抗体和既往或现在对血小板输注无效或不佳的血小板无力症患者。 |
先天性血友病 |
1.实验室检查符合先天性血友病;2.凝血因子Ⅷ或Ⅸ的抑制物>5BU。 |
1.病情诊断证明书(包括病人当前出血情况或者拟手术计划);2.检查报告须符合下列两项:1)凝血因子Ⅷ或Ⅸ的活性降低,2)凝血因子Ⅷ或Ⅸ的抑制物>5BU。 |
1.出血停止即停药,不超过3周,2.术前一天使用(一般2支),术后止血即停止使用。 |
获得性血友病 |
实验室检查符合获得性血友病 |
1.病情诊断证明书(包括病人当前出血情况或者拟手术计划);2.凝血因子、凝血功能检查符合获得性血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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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性FⅦ缺乏症 |
FⅦ活性检测或基因检测符合先天性FⅦ缺乏症 |
1.病情诊断证明书(包括病人当前出血情况或者拟手术计划);2.Ⅶ因子活性检测或基因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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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小板无力症 |
具有GPIIb-Ca和/或HLA抗体和既往或现在对血小板输注无效或不佳的血小板无力症。 |
1.病情诊断证明书(包括病人当前出血情况或者拟手术计划);2.成人:GPIIb-IIIa和/或HLA抗体检查报告;儿童(先天性):GPIIb-IIIa基因检测;3.既往或现在对血小板输注无效或不佳的病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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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波生坦 |
口服常释剂型 |
32mg/片(分散片)限3-12岁特发性或先天性肺动脉高压患者;125mg/片限WHO功能分级II级- IV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 |
肺动脉高压 |
1.符合下列之一:(1)3-12岁特发性或先天性肺动脉高压患者;(2)WHO功能分级II级-IV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2.右心导管检查或超声心动图符合肺动脉高压。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右心导管检查或2次以上超声心动图。 |
不超过12个月 |
5 |
利奥西呱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术后持续性或复发性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CTEPH)或不能手术的CTEPH,且(WHO FC)为II-III的患者; 2.动脉性肺动脉高压(PAH)且(WHO FC)为 II-III患者的二线用药。 |
肺动脉高压 |
1.(WHO FC)为 II-III患者。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1)术后持续性或复发性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CTEPH)或不能手术的CTEPH;(2)动脉性肺动脉高压(PAH)二线用药。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右心导管检查或至少2次超声心动图;3.术后持续性或复发性慢性血栓栓塞性肺动脉高压(CTEPH)或不能手术的CTEPH的病史资料;4.动脉性肺动脉高压需提供3个月以上一线药物治疗病史,提示治疗效果不佳或病情进展心功能恶化。 |
不超过12个月 |
6 |
马昔腾坦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WHO功能分级II级-Ⅲ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 |
肺动脉高压 |
1.WHO功能分级II级-Ⅲ级的肺动脉高压(WHO第1组)的患者;2.右心导管检查或超声心动图符合肺动脉高压。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右心导管检查或至少2次超声心动图。 |
不超过12个月 |
7 |
奥曲肽 |
微球注射剂 |
限胃肠胰内分泌肿瘤、肢端肥大症,按说明书用药。 |
肢端肥大症 |
1.血清生长激素(GH)或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1测定符合肢端肥大症;2.影像学检查;3.肢端肥大临床表现。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清生长激素(GH)或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1检测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肢端肥大临床表现的病历资料。 |
3个月 |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胃、肠、胰内分泌肿瘤;2.免疫组织化学标志物检测符合胃、肠、胰内分泌肿瘤;3.影像学检查或内镜检查。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或内镜检查报告;4.免疫组织化学标志物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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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泊沙康唑 |
口服液体剂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预防移植后(干细胞及实体器官移植)及恶性肿瘤患者有重度粒细胞缺乏的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球菌感染。2.伊曲康唑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3.接合菌纲类感染。 |
重度粒细胞缺乏 |
1.实验室检查符合重度粒细胞缺乏;2.预防移植后(干细胞及实体器官移植)或恶性肿瘤患者有重度粒细胞缺乏的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球菌感染。 |
1.病情诊断证明书:移植后(干细胞及实体器官移植)或恶性肿瘤重度粒细胞缺乏;2.侵袭性曲霉菌和念珠菌检查报告;3.血常规报告。 |
13天 |
口咽念珠菌病 |
实验室检查符合伊曲康唑或氟康唑难治性口咽念珠菌病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伊曲康唑或氟康唑治疗无效的病史资料;3.口咽念珠菌阳性检查报告。 |
1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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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合菌纲类感染性疾病 |
实验室检查符合接合菌纲类感染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接合菌纲类感染阳性检查报告。 |
1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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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贝达喹啉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耐多药结核患者。 |
结核病 |
药物敏感性检测报告符合耐多药结核病。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耐多药结核病的药物敏感性检测报告;3.耐多药的病史资料。 |
24周 |
10 |
德拉马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耐多药结核患者。 |
结核病 |
药物敏感性检测报告符合耐多药结核病。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耐多药结核病的药物敏感性检测报告;3.耐多药的病史资料。 |
24周 |
11 |
艾尔巴韦格拉瑞韦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经HCV基因分型检测确诊为基因1b型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
1.病史资料、检查报告等符合慢性丙型肝炎诊断标准;2.现HCV-RNA阳性;3.HCV基因型为1b型。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常规、肝肾功能、HCV-RNA、HCV基因型、AFP和上腹部彩超。 |
12周 |
12 |
来迪派韦索磷布韦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经HCV基因分型检测确诊为基因1b型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
1.病史资料、检查报告等符合慢性丙型肝炎诊断标准;2.现HCV-RNA阳性;3.HCV基因型为1b型。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常规、肝肾功能、HCV-RNA、HCV基因型、AFP和上腹部彩超。 |
12周(如有肝硬化失代偿可延长到24周) |
13 |
索磷布韦维帕他韦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经HCV基因分型检测确诊为基因1b型以外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 |
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 |
1.病史资料、检查报告等符合慢性丙型肝炎诊断标准;2.现HCV-RNA阳性;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常规、肝肾功能、HCV-RNA、HCV基因型、AFP和上腹部彩超。 |
12周(如有肝硬化失代偿可延长到24周) |
14 |
艾考恩丙替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艾滋病病毒感染。 |
艾滋病 |
HIV 抗体筛查试验阳性和 HIV 补充试验阳性(抗体补充试验阳性或核酸定性检测阳性或核酸定量大于5000 拷贝/mL)。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HIV 抗体筛查试验和HIV 补充试验。 |
3个月 |
15 |
雷替曲塞 |
注射剂 |
限氟尿嘧啶类药物不耐受的晚期结直肠癌患者。 |
结直肠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结直肠癌;2.氟脲嘧啶不能耐受(须符合下列之一:①胃肠道反应WHOⅢ-Ⅳ级;②骨髓抑制WHOⅢ-Ⅳ级;③心脏毒性:用药后出现心肌缺血或心律失常,表现为心绞痛或心肌酶谱变化或心电图的变化;④有心脏病病史经评估不能耐受氟尿嘧啶;3.Ⅲ-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影像学检查报告;4.氟脲嘧啶不能耐受病史资料。 |
6-12周 |
16 |
阿扎胞苷 |
注射剂 |
成年患者中1.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中的中危-2及高危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2.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CMML);3.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分类的急性髓系白血病(AML)、骨髓原始细胞为20-30%伴多系发育异常的治疗。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1.血液及骨髓检查符合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中危-2及高危;3.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常规+骨髓细胞形态学或细胞遗传学或分子生物学检查报告;3.国际预后评分系统(IPSS)中的中危-2及高危。 |
6-8个月 |
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 |
1.血液及骨髓检查符合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2.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液及骨髓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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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髓系(性)白血病 |
1.血液及骨髓检查符合急性髓系(性)白血病;2.年龄≥18周岁;3.骨髓原始细胞为20-30%伴多系发育异常。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液及骨髓检查报告;3.骨髓原始细胞为20-30%伴多系发育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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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西妥昔单抗 |
注射剂 |
限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 |
转移性结直肠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转移性结直肠癌;2.RAS基因中KRAS基因和NRAS基因同时为野生型;3.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RAS基因检测报告。 |
6-8周 |
18 |
贝伐珠单抗 |
注射剂 |
限晚期转移性结直肠癌或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
转移性结直肠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转移性结直肠癌;2.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影像学检查报告。 |
6-8周 |
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鳞非小细胞肺癌;2.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影像学检查报告。 |
6-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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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尼妥珠单抗 |
注射剂 |
限与放疗联合治疗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表达阳性的Ⅲ/Ⅳ期鼻咽癌。 |
鼻咽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鼻咽癌;2.EGFR表达阳性;3.Ⅲ-Ⅳ期;4.与放疗联合治疗。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EGFR阳性表达报告;4.放疗联合治疗方案。 |
8周 |
20 |
曲妥珠单抗 |
注射剂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腺癌; |
乳腺癌 |
转移性乳腺癌:1.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符合转移性乳腺癌(Ⅲb-Ⅳ期); |
转移性乳腺癌: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或影像学检查报告;3.HER2阳性表达。早期乳腺癌: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HER2阳性表达。 |
6-12周 |
胃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胃癌或胃食管结合部癌;2.HER2阳性表达(免疫组化+++或FISH阳性);3.转移性胃癌(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HER2阳性表达;4.证明为转移性胃癌的影像学或病理学资料。 |
6-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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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帕妥珠单抗 |
注射剂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且支付不超过12个月: 1.HER2阳性的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乳腺癌患者的新辅助治疗。2.具有高复发风险HER2阳性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 |
乳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乳腺癌;2.HER2阳性表达(免疫组化+++或FISH阳性);3. 符合下列之一:①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乳腺癌(Ⅰ-Ⅲa期)患者的新辅助治疗;②具有高复发风险早期乳腺癌(Ⅰ-Ⅲa期)患者的辅助治疗;4.支付不超过12个月。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HER2阳性表达;4.新辅助治疗后须有局部晚期、炎性或早期的影像学检查或病历资料;辅助治疗须具有高复发风险早期病历资料。 |
6-12周 |
22 |
信迪利单抗 |
注射剂 |
限至少经过二线系统化疗的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的患者。 |
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2.既往接受过二线系统化疗;3.复发或难治。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 既往接受过二线系统化疗、复发或难治的病史资料。 |
6个月 |
23 |
厄洛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EGFR基因检测敏感突变;3.晚期(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EGFR基因检测敏感突变;4.影像学检查报告。 |
6-8周 |
24 |
阿法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1.具有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既往未接受过EGFR-TKI治疗。2.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鳞状组织学类型的非小细胞肺癌。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EGFR基因检测敏感或突变;3.既往未接受过EGFR-TKI治疗;4.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EGFR基因检测敏感突变;4.影像学检查报告。 |
8-12周 |
肺鳞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肺鳞癌;2.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3.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含铂化疗期间或化疗后疾病进展的病史资料;4.影像学检查报告。 |
8-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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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奥希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并且经检验确认存在EGFR T790M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既往因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3.EGFR T790M 突变阳性;4.Ⅲb-Ⅳ期;5.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EGFR T790M 突变阳性报告;5.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治疗时或治疗后出现疾病进展的病史资料。 |
8-12周 |
26 |
安罗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出现进展或复发;3.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出现进展或复发病史资料。 |
6-9周 |
27 |
克唑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 ROS1阳性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1)生物分子标志物检测ALK阳性;(2)生物分子标志物ROS1阳性;3.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符合下列两项之一:(1)生物分子标志物检测ALK阳性;(2)生物分子标志物检测ROS1阳性(FISH或PCR或NGS方法)。 |
8-12周 |
28 |
塞瑞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接受过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的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3.生物分子标志物检测ALK阳性;4.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克唑替尼治疗后进展或者对克唑替尼不耐受的病史资料;5.生物分子标志物检测ALK阳性。 |
8-12周 |
29 |
阿来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间变性淋巴瘤激酶(ALK)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生物分子标志物检测ALK阳性; 3.局部晚期或转移(无法手术的Ⅲa期或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生物分子标志物检测ALK阳性。 |
3个月 |
30 |
培唑帕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经接受过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的治疗。 |
肾细胞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肾细胞癌;2.一线治疗或曾经接受过细胞因子治疗;3.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一线治疗或曾经接受过细胞因子治疗的病史证明资料。 |
3个月 |
31 |
阿昔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既往接受过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细胞因子治疗失败的进展期肾细胞癌(RCC)的成人患者。 |
肾细胞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肾细胞癌;3.既往接受过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细胞因子治疗失败;4.RECIST标准评估为进展;2.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肿瘤进展符合RECIST标准;4.既往接受过一种酪氨酸激酶抑制剂或细胞因子治疗失败的病史资料。 |
4-12周 |
32 |
索拉非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不能手术的肾细胞癌。2.不能手术或远处转移的肝细胞癌。3.放射性碘治疗无效的局部复发或转移性、分化型甲状腺癌。 |
肾细胞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肾细胞癌;2.不能手术。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不能手术的病史资料。 |
不超过3个月 |
肝细胞癌 |
1.病理学诊断或影像学诊断符合肝细胞癌;2.不能手术或远处转移(远处转移指IV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或影像学报告;3.不能手术的:需提供病史资料;远处转移的:需提供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报告。 |
|||||
分化型甲状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分化型甲状腺癌;2.放射性碘治疗无效局部复发或转移。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放射性碘治疗无效局部复发的:需提供病史资料;放射性碘治疗无效转移的:需提供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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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瑞戈非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1.肝细胞癌二线治疗;2.转移性结直肠癌三线治疗;3.胃肠道间质瘤三线治疗。 |
肝细胞癌 |
1.病理学诊断或影像学检查符合肝细胞癌;2.一线药物治疗病史。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一线药物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病史资料;4.肝功能Child分级A-B级报告。 |
4周-8周 |
转移性结直肠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转移性结直肠癌;2.一线、二线药物治疗病史;3.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一线、二线药物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病史资料。 |
|||||
胃肠道间质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胃肠道间质瘤;2.一线、二线药物治疗病史。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一线、二线药物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病史资料。 |
|||||
34 |
舒尼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1.不能手术的晚期肾细胞癌(RCC);2.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胃肠间质瘤(GIST);3.不可切除的,转移性高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pNET)成人患者。 |
肾细胞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肾细胞癌;2.不能手术;3.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不能手术的病史资料。 |
3个月 |
胃肠间质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胃肠间质瘤;2.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病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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胰腺神经内分泌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胰腺神经内分泌瘤;2.不可切除;3.病理学检查、影像学检查符合转移性高分化进展期;4.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不可切除的病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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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阿帕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的晚期胃腺癌或胃-食管结合部腺癌患者。 |
胃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胃腺癌;2.既往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3.晚期(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化疗后疾病进展或复发的病史资料;4.证明为晚期的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报告 |
6-8周 |
胃-食管结合部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胃-食管结合部腺癌;2.既往接受过2种系统化疗后进展或复发;3.晚期(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既往接受过至少两种系统化疗后疾病进展或复发的病史资料;4.证明为晚期的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报告。 |
6-8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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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呋喹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三线治疗。 |
结直肠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结直肠癌;2.一线、二线药物治疗病史;3.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一线、二线药物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病史资料。 |
6-12周 |
37 |
吡咯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阳性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二线治疗。 |
乳腺癌 |
复发性乳腺癌:1.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符合复发性乳腺癌;2.HER2阳性表达(免疫组化+++或FISH阳性);3.一线药物治疗病史。 转移性乳腺癌: 1.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符合转移性乳腺癌(Ⅲb-Ⅳ期);2.HER2阳性表达(免疫组化+++或FISH阳性);3.一线药物治疗病史。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3.HER2阳性表达;4. 一线药物治疗病史资料。 |
6-12周 |
38 |
尼洛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治疗新诊断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 CML)慢性期成人患者,或对既往治疗(包括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Ph+ CML)慢性期或加速期成人患者。 |
慢性髓性白血病 |
1.血液及骨髓检查符合慢性髓性白血病;2.年龄≥18周岁;3.费城染色体阳性和(或)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4.符合下列之一:(1)新诊断慢性期患者;(2)慢性期患者且既往接受过伊马替尼治疗出现耐药或不耐受;(3)加速期患者。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液及骨髓检查报告;3.费城染色体阳性和(或)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4.符合下列之一:(1)新诊断慢性期患者;(2)慢性期患者且既往接受过伊马替尼治疗出现耐药或不耐受的病史资料;(3)加速期患者。 |
3个月 |
39 |
伊布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1.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套细胞淋巴瘤(MCL)患者的治疗;2.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CLL/SLL)患者的治疗。 |
套细胞淋巴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套细胞淋巴;2.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既往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的病史资料。 |
3个月 |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血液及骨髓细胞形态学或流式细胞学检查符合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常规;3.骨髓细胞形态学或流式细胞学检查报告。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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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
病理学诊断符合小淋巴细胞淋巴瘤。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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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维莫非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治疗经C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的BRAF V600 突变阳性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
黑色素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黑色素瘤;2.经C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BRAF V600 突变阳性;3.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报告;3.影像学检查报告;4.经CFDA批准的检测方法确定BRAF检测 V600 突变阳性;5.不可切除的病史资料。 |
8-12周 |
41 |
芦可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中危或高危的原发性骨髓纤维化(PMF)、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PV-MF)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继发的骨髓纤维化(PET-MF)的患者。 |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
1.骨髓病理学检查符合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纤维化分级≥1级);2.中危或高危。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骨髓病理学检查。 |
6个月 |
继发性骨髓纤维化 |
1.骨髓病理学检查符合继发性骨髓纤维化(纤维化分级≥1级);2.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骨髓病理学检查;3.继发性骨髓纤维化需提供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或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病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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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伊沙佐米 |
口服常释剂型 |
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3.与来那度胺联合使用时,只支付伊沙佐米或来那度胺中的一种。 |
多发性骨髓瘤 |
1.骨髓细胞形态学或病理学检查或M蛋白检查结果符合多发性骨髓瘤;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贫血、肾功能损害、高钙血症、骨损害、骨髓浆细胞≥60%、受累轻链/非受累轻链>100、PET-CT或核磁共振(MRI)提示病灶>5毫米。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骨髓细胞形态学或病理学检查或M蛋白检查结果;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贫血、肾功能损害、高钙血症、骨损害、骨髓浆细胞≥60%、受累轻链/非受累轻链>100、PET-CT或核磁共振(MRI)提示病灶>5毫米。 |
2-4个月 |
43 |
培门冬酶 |
注射剂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患者的一线治疗。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1.血液及骨髓检查符合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骨髓细胞形态学或病理学检查或流式细胞学检查报告。 |
3个月 |
44 |
奥拉帕利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铂敏感的复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 |
卵巢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卵巢癌;2. 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3.复发距上次含铂化疗时间大于6个月。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3.铂敏感的病史资料。 |
6-12周 |
输卵管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输卵管癌;2. 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3.复发距上次含铂化疗时间大于6个月。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3.铂敏感的病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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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腹膜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原发性腹膜癌;2. 含铂化疗达到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后的维持治疗;3.复发距上次含铂化疗时间大于6个月。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3.铂敏感的病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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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 |
注射剂 |
限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晚期(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需注明联合化疗方案);2.病理学检查;3.影像学检查报告。 |
6-8周 |
46 |
西达本胺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既往至少接受过1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患者。 |
复发或难治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外周T细胞淋巴瘤(PTCL);2.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3.复发或难治。 |
1.病情诊断证明书(诊断为外周T细胞淋巴瘤);2.病理学检查;3.既往至少接受过一次全身化疗的复发或难治的病史资料。 |
3个月 |
47 |
硫培非格司亭 |
注射剂 |
限前次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合并发热的患者。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1.前次化疗史;2.血常规检查符合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3.发热表现。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前次化疗的病史资料;3.血常规;4.发热的病历或体温记录资料。 |
4周 |
48 |
托法替布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 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符合2009年ACR标准;2.经传统DMARDs治疗 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类风湿因子阳性或抗环瓜氨酸抗体阳性或抗角蛋白抗体阳性;3.手和腕后前位的X片或CT或MRI显示骨质侵蚀或明确的骨质疏松;4.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49 |
特立氟胺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常规治疗无效的多发性硬化患者。 |
多发性硬化 |
1.相关检查符合多发性硬化;2.常规治疗无效。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影像学 |
3个月 |
50 |
依维莫司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晚期肾细胞癌成人患者。2.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中度分化或高度分化)进展期胰腺神经内分泌瘤成人患者。3.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患者。4.不需立即手术治疗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TSC-AML)成人患者。5.不能手术的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型细胞瘤的患者。 |
肾细胞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肾细胞癌;2.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3.晚期(Ⅲb-Ⅳ期);4.成人患者(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既往接受舒尼替尼或索拉非尼治疗失败的病史资料;4.证明为晚期的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报告。 |
12周 |
胰腺神经内分泌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胰腺神经内分泌瘤;2.不可切除、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中度分化或高度分化)进展期;3.成人患者(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不可切除的:需提供病史资料;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需提供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报告;进展期需提供疾病进展期病历资料。 |
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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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功能性胃肠道或肺源神经内分泌肿瘤;2.无法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进展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无法手术切除的:需提供病史资料;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的、分化良好的:需提供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报告;进展期需提供疾病进展期病历资料。 |
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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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 |
1.病理学或影像学诊断为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肾血管平滑肌脂肪瘤(TSC-AML);2.不需立即手术;3.成人患者(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3.无需立即手术的病史资料。 |
12-1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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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细胞星型细胞瘤 |
1.病理学或影像学诊断符合结节性硬化症相关的室管膜下巨细胞星型细胞瘤;2.不能手术。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3.不能手术的病史资料。 |
12-1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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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阿达木单抗 |
注射剂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2.对系统性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需按说明书用药。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符合2009年ACR标准;2.经传统DMARDs治疗 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类风湿因子阳性或抗环瓜氨酸抗体阳性或抗角蛋白抗体阳性;3.手和腕后前位的X片或CT或MRI显示骨质侵蚀或明确的骨质疏松;4.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强直性脊柱炎 |
1.符合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2.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影像学检查;3.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
斑块状银屑病 |
1.符合斑块状银屑病诊断标准;2.对系统性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3.PASI≥3、BSA≥3%或DLQI≥6。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临床表现;3.对环孢霉素、甲氨蝶呤、光化学疗法或其他系统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的慢性中重度斑块型银屑病病史资料。 |
1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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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英夫利西单抗 |
注射剂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2.对系统性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的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需按说明书用药。3.克罗恩病患者的二线治疗。4.中重度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的二线治疗。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符合2009年ACR标准;2.经传统DMARDs治疗 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类风湿因子阳性或抗环瓜氨酸抗体阳性或抗角蛋白抗体阳性;3.手和腕后前位的X片或CT或MRI显示骨质侵蚀或明确的骨质疏松;4.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强直性脊柱炎 |
1.符合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2.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影像学检查;3.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
斑块状银屑病 |
1.符合斑块状银屑病诊断标准;2.对系统性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3.PASI≥3、BSA≥3%或DLQI≥6。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临床表现;3.对环孢霉素、甲氨蝶呤、光化学疗法或其他系统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的慢性重度斑块型银屑病病史资料。 |
1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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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罗恩病 |
1.临床表现、影像学或内镜检查、病理学检查综合判断确诊克罗恩病,并除外其他原因所致肠道疾病; |
1.病情证明书; |
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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溃疡性结肠炎 |
1.相关检查符合中重度溃疡性结肠炎;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影像学检查报告;3.粪便检查报告;4.血沉(ESR) ;5.血常规;6.C反应蛋白;7.免疫学检查 ;8.一线治疗的病史资料。 |
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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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奥马珠单抗 |
注射剂 |
限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症状的中至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患者,并需IgE(免疫球蛋白E)介导确诊证据。 |
过敏性哮喘 |
1.临床表现、肺功能检查或支气管激发试验支持过敏性哮喘;2.经中到大剂量的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症状;3.中至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4.IgE(免疫球蛋白E)介导确诊证据。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IgE检测报告;3.经中到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和长效吸入型β2-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治疗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症状病史资料;4.中至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的病史资料;5.肺功能检查或支气管激发试验。 |
4个月 |
54 |
地塞米松 |
玻璃体内植入剂 |
限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的黄斑水肿患者,并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3.事前审查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每眼累计最多支付5支,每个年度最多支付2支。 |
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的黄斑水肿 |
1.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2.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符合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的黄斑水肿诊断标准。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 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检查报告;3.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 |
3个月 |
55 |
康柏西普 |
眼用注射液 |
限以下疾病:1.50岁以上的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2.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害;3.脉络膜新生血管(CNV)导致的视力损害。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3.事前审查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每眼累计最多支付9支,第1年度最多支付5支。阿柏西普、雷珠单抗和康柏西普的药品支数合并计算。 |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
1.年龄50岁以上;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 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检查报告;3. 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 |
核心期每月一次,共计3个月,之后视病情而定 |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
1.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2.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符合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诊断标准。 |
核心期每月一次,共计3个月,之后视病情而定 |
|||||
脉络膜新生血管病 |
1.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2.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符合脉络膜新生血管病诊断标准。 |
治疗一次之后视病情而定 |
|||||
56 |
阿柏西普 |
眼内注射溶液 |
限以下疾病:1.50岁以上的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2.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害。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 0.05-0.5;3.事前审查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每眼累计最多支付 9支,第1年度最多支付5支。阿柏西普、雷珠单抗和康柏西普的药品支数合并计算。 |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
1.年龄50岁以上;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检查报告; |
核心期每月一次,共计3个月之后每2个月一次。 |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
1.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2.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符合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诊断标准。 |
核心期每月一次,共计5个月之后每2个月一次。 |
|||||
57 |
雷珠单抗 |
注射液 |
限以下疾病:1.50岁以上的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AMD);2.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害;3.脉络膜新生血管(CNV)导致的视力损害;4.继发于视网膜静脉阻塞 |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
1.年龄50岁以上;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检查报告; |
核心期每月一次,共计3个月,之后视病情而定 |
糖尿病性黄斑水肿 |
1.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2.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符合糖尿病性黄斑水肿诊断标准。 |
核心期每月一次,共计3个月,之后视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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脉络膜新生血管病 |
1.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2.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符合脉络膜新生血管病诊断标准。 |
治疗一次之后视病情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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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的黄斑水肿 |
1.首次处方时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2.有血管造影或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符合视网膜静脉阻塞(RVO)的黄斑水肿诊断标准。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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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地拉罗司 |
口服常释剂型 |
|
β-地中海贫血 |
1.病史资料、实验室检查符合β-地中海贫血诊断标准;2.输血病史;3.血清铁蛋白(SF)>1000ug/L为开始治疗的标准,500-1000ug/L为维持治疗的标准。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输血的病史资料;3.血常规、血红蛋白电泳和(或)地贫相关基因检测;4.血清铁蛋白。 |
3-6个月 |
输血依赖性疾病所致的铁过载 |
1.病史资料、实验室检查符合输血依赖性疾病诊断标准;2.输血病史;3.血清铁蛋白(SF)>1000ug/L为开始治疗的标准,500-1000ug/L为维持治疗的标准。 |
1.病情诊断证明书(其他输血依赖性疾病:包括髓系肿瘤、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其他遗传性贫血);2.输血的病史资料;3.血清铁蛋白。 |
3-6个月 |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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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值药品适用病种及用药事前审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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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通用名 |
剂型 |
限定支付范围 |
适用病种 |
事前审核标准 |
所需证明材料 |
治疗评估周期 |
|
1 |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
注射剂 |
限儿童甲(A)型血友病;成人甲(A)型血友病限出血时使 |
儿童甲型血友病 |
1.病史资料、临床表现符合甲(A)型血友病诊断标准;2.凝血初筛实验异常;3.凝血因子Ⅷ活性降低。4.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凝血图检查报告;3.凝血因子Ⅷ活性检测报告。 |
3个月 |
|
成人甲型血友病 |
1.病史资料、临床表现符合甲(A)型血友病诊断标准;2.凝血初筛实验异常;3.凝血因子Ⅷ活性降低;4.出血;5.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凝血图检查报告;3.凝血因子Ⅷ活性检测报告。4.出血相关病史资料。 |
3个月 |
|||||
2 |
重组人凝血因子IX |
注射剂 |
限儿童乙(B)型血友病;成人乙(B)型血友病限出血时使用 |
儿童乙型血友病 |
1.血液学检查符合儿童乙(B)型血友病;2.儿童(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凝血因子和凝血图检查报告。 |
3个月 |
|
成人乙型血友病 |
1.血液学检查符合成人乙(B)型血友病;2.成年患者(年龄≥18周岁);3.出血时。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凝血因子和凝血图检查报告;3.出血相关病史资料。 |
3个月 |
|||||
3 |
重组人血小板生成素 |
注射剂 |
限实体瘤化疗后所致的严重血小板减少症或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血小板减少症 |
1.实体肿瘤化疗史;2.血小板≤30×10^9/L。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实体肿瘤化疗的病史资料;3.血常规。 |
2周 |
|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血常规和(或)骨髓检查符合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常规和(或)骨髓检查。 |
2周 |
|||||
4 |
艾曲泊帕乙醇胺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既往对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的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 |
1.临床表现、血常规和(或)骨髓检查符合特发性血小板减少症诊断标准;2.经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常规和(或)骨髓检查;3.经糖皮质激素、免疫球蛋白治疗无效的病史资料。 |
3个月 |
|
5 |
培美曲塞 |
注射剂 |
限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恶性胸膜间皮瘤 |
非鳞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2.局部晚期或转移(无法手术的Ⅲa期或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影像学检查报告;4.不能手术的Ⅲa期:需提供不能手术的病史资料。 |
一个治疗周期21天,每6-8周评价一次 |
|
恶性胸膜间皮瘤 |
病理学诊断符合恶性胸膜间皮瘤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影像学检查报告。 |
一个治疗周期21天,每6-8周评价一次 |
|||||
6 |
地西他滨 |
注射剂 |
限高危的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患者 |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
1.血液及骨髓检查符合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高危。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液及骨髓检查;3.高危评定依据:成人(IPSS预后评分≥2.5或IPSS-R预后评分>4.5);儿童(0-14岁)(RAEB、RAEB-T、JMML亚型)。 |
4-8周(年轻人4周,老年人8周) |
|
7 |
利妥昔单抗 |
注射剂 |
限复发或耐药的滤泡性中央型淋巴瘤(国际工作分类B、C和D亚型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Ⅲ-Ⅳ期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支付不超过8个疗程。 |
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2.免疫组化:CD20阳性。 |
1.病情诊断证明书(包括以利妥昔单抗为基础的联合化疗方案);2.病理学检查;3.免疫组化:CD20阳性。 |
不超过8个化疗周期 |
|
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2.免疫组化:CD20阳性;3.Ⅲ-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需注明Ⅲ-Ⅳ期);2.病理学检查;3.免疫组化:CD20阳性;4.证明为Ⅲ-Ⅳ期的病理学或影像学检查报告。 |
||||||
滤泡性中央型淋巴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国际工作分类B、C和D亚型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2.复发或耐药。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复发或耐药的病史资料:包括前期治疗方案及反应。 |
||||||
8 |
埃克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EGFR基因检测敏感突变;3.晚期(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EGFR基因检测敏感突变;4.影像学检查报告。 |
6-8周 |
|
9 |
吉非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
非小细胞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非小细胞肺癌;2.EGFR基因检测敏感突变;3.晚期(Ⅲb-Ⅳ期)。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EGFR基因检测敏感突变;4.影像学检查报告。 |
6-8周 |
|
10 |
伊马替尼 |
口服常释剂 |
限有慢性髓性白血病诊断并有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检验证据的患者;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诊断并有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检验证据的儿童患者;难治的或复发的费城染色体阳性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成人患者;胃肠间质瘤患者。 |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 |
1.血液及骨髓检查符合慢性髓细胞白血病;2.Ph染色体阳性和(或)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液及骨髓检查需符合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诊断标准(前三项为必需):1)相关病史及临床表现;2)血常规;3)Ph染色体阳性和(或)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4)骨髓涂片报告。 |
3个月 |
|
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1.骨髓检查符合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Ph染色体阳性和(或)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3.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骨髓检查需符合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诊断标准:1)相关病史及临床表现;2)骨髓涂片报告;3)Ph染色体阳性和(或)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 |
3个月 |
|||||
|
|
|
|
成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
1.骨髓检查符合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2.Ph染色体阳性和(或)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3.年龄≥18周岁;4.难治或复发。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骨髓检查需符合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诊断标准:1)相关病史及临床表现;2)骨髓涂片报告;3)Ph染色体阳性和(或)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3.难治或复发的病史资料。 |
3个月 |
|
胃肠间质瘤 |
病理学诊断符合胃肠间质瘤。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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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达沙替尼 |
口服常释剂型 |
限对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慢性髓细胞白血病 |
慢性髓细胞白血病 |
1.血液及骨髓检查符合慢性髓细胞白血病;2.对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血液及骨髓检查需符合慢性髓细胞白血病的诊断标准(前三项为必需):1)相关病史及临床表现;2)血常规;3)BCR/ABL融合基因检查阳性和(或)Ph染色体阳性;4)骨髓涂片报告;3.对伊马替尼耐药或不耐受的病史资料(耐药资料:基因检测报告或者临床治疗观察点未达治疗目标或丧失治疗效果,不耐受资料:检验报告或者病史体征,如血常规、心电图有异常,体征水肿、过敏等)。 |
3个月 |
|
12 |
硼替佐米 |
注射剂 |
限多发性骨髓瘤、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 |
多发性骨髓瘤 |
骨髓细胞学和(或)病理学检查符合多发性骨髓瘤。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骨髓细胞学和(或)病理学检查。 |
每个疗程4-8周(年轻人4周,老年人8周),每3-4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方可继续支付 |
|
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套细胞淋巴瘤;2.复发或难治。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复发或难治的病史资料:包括前期治疗方案及反应。 |
复发的套细胞淋巴瘤每个疗程3周,延续性治疗每个疗程5周,每3-4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方可继续支付 |
|||||
13 |
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 |
注射剂 |
限前次化疗曾发生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合并发热的患者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
1.前次化疗史;2.血常规检查符合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3.发热表现。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前次化疗的病史资料;3.血常规;4.发热的病历或体温记录资料。 |
4周 |
|
14 |
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
注射剂 |
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限成人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符合2009年ACR标准;2.经传统DMARDs治疗 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类风湿因子阳性或抗环瓜氨酸抗体阳性或抗角蛋白抗体阳性;3.手和腕后前位的X片或CT或MRI显示骨质侵蚀或明确的骨质疏松;4.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
强直性脊柱炎 |
1.符合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2.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影像学检查;3.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
斑块状银屑病 |
1.符合斑块状银屑病诊断标准;2.对系统性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3.PASI≥3、BSA≥3%或DLQI≥6。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临床表现;3.对环孢霉素、甲氨蝶呤、光化学疗法或其他系统治疗无效、禁忌或不耐受的慢性重度斑块型银屑病病史资料。 |
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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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戈利木单抗 |
注射剂 |
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诊断明确的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并需风湿病专科医师处方。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符合2009年ACR标准;2.经传统DMARDs治疗 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类风湿因子阳性或抗环瓜氨酸抗体阳性或抗角蛋白抗体阳性;3.手和腕后前位的X片或CT或MRI显示骨质侵蚀或明确的骨质疏松;4.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
强直性脊柱炎 |
1.符合1984年修订的纽约标准;2.强直性脊柱炎(不含放射学前期中轴性脊柱关节炎)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影像学检查;3.NSAIDs充分治疗3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
16 |
托珠单抗 |
注射剂 |
限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的二线治疗;限诊断明确的类风湿关节炎经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者。 |
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 |
|
1.病情证明书; |
24周 |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1.符合2009年ACR标准;2.经传统DMARDs治疗 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类风湿因子阳性或抗环瓜氨酸抗体阳性或抗角蛋白抗体阳性;3.手和腕后前位的X片或CT或MRI显示骨质侵蚀或明确的骨质疏松;4.传统DMARDs治疗3-6个月疾病活动度下降低于50%病史资料。 |
2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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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来那度胺 |
口服常释剂 |
限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多发性骨髓瘤的成年患者,并满足以下条件:1、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后方可继续支付;2、由三级医院血液专科或血液专科医院医师处方。 |
多发性骨髓瘤 |
1.骨髓细胞学和(或)病理学检查符合多发性骨髓瘤;2.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3.成年患者(年龄≥18周岁)。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骨髓细胞学和(或)病理学检查;3.曾接受过至少一种疗法的病史资料。 |
一个疗程28天,每2个疗程需提供治疗有效的证据方可继续支付 |
|
18 |
阿比特龙 |
口服常释剂 |
限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 |
前列腺癌 |
1.病理学诊断符合前列腺癌;2.符合下列两项之一:(1)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2)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内分泌治疗敏感性前列腺癌;3.病理学或影像学提示有转移证据。 |
1.病情诊断证明书;2.病理学检查;3.PSA连续3次上升,较最低值升高50%以上;4.证明有转移的影像学或病理学检查报告;5.符合下列一项:(1)持续雄激素剥夺治疗后进展的病史资料和血清睾酮达到去势水平(<50ng/dl或<1.7nmol/L);(2)新诊断的高危转移性激素敏感性前列腺癌。 |
3个月 |
附件3:
按乙类药品支付管理的药品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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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支付标准 |
限定支付范围 |
协议有效期 |
备注 |
1 |
艾普拉唑 |
注射剂 |
156元(10mg/支) |
限有说明书标明的疾病诊断且有禁食医嘱或吞咽困难的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2 |
甘草酸单铵半胱氨酸氯化钠 |
注射剂 |
40元(100ml/瓶); |
限肝功能衰竭或无法使用甘草酸口服制剂的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 |
精氨酸谷氨酸 |
注射剂 |
54元(200ml:20g/瓶) |
限肝性脑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 |
阿卡波糖 |
咀嚼片 |
*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5 |
艾塞那肽 |
注射剂 |
* |
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首次处方时需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开具处方。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6 |
利拉鲁肽 |
注射剂 |
* |
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首次处方时需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开具处方。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7 |
利司那肽 |
注射剂 |
* |
限二甲双胍等口服降糖药或胰岛素控制效果不佳的BMI≥25的患者,首次处方时需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开具处方。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8 |
达格列净 |
口服常释剂型 |
2.56元(5mg/片);4.36元(10mg/片) |
限二线用药。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9 |
恩格列净 |
口服常释剂型 |
* |
限二线用药。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10 |
卡格列净 |
口服常释剂型 |
* |
限二线用药。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11 |
重组人组织型纤溶酶原激酶衍生物 |
注射剂 |
1399元(18mg/10ml/支) |
限急性心肌梗死发病12小时内使用。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12 |
重组人尿激酶原 |
注射剂 |
508元(5mg(50万IU)/支) |
限急性心肌梗死发病12小时内使用。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13 |
罗沙司他 |
口服常释剂型 |
* |
限慢性肾脏病引起贫血的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14 |
羟乙基淀粉130/0.4电解质 |
注射剂 |
* |
限低血容量性休克或手术创伤、烧伤等引起的显著低血容量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15 |
多种油脂肪乳(C6~24) |
注射剂 |
* |
限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的肝功能不全(严重肝功能不全者除外)患者的二线用药。消化道有功能患者使用时不予支付。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16 |
复方氨基酸(18AA-Ⅴ-SF) |
注射剂 |
30元(100ml/瓶); |
限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的患者。消化道有功能患者使用时不予支付。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17 |
重组人脑利钠肽 |
注射剂 |
445元(0.5mg/支) |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用于规范治疗效果不佳的急性失代偿性心力衰竭短期治疗,单次住院支付不超过3天。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18 |
托伐普坦 |
口服常释剂型 |
99元(15mg/片); |
限以下情况方可支付:1.明显的高容量性和正常容量性低钠血症(血钠浓度<125mEq/L,或低钠血症不明显但有症状且限液治疗效果不佳),包括伴有心力衰竭/肝硬化以及抗利尿剂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的患者。2.其他利尿剂治疗效果不理想的心力衰竭引起的体液潴留。 |
2018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19 |
阿利沙坦酯 |
口服常释剂型 |
2.62元(80mg/片); |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20 |
沙库巴曲缬沙坦 |
口服常释剂型 |
* |
限慢性心力衰竭(NYHA II-IV级)患者,首次处方时应有射血分数降低的证据。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21 |
奈诺沙星 |
口服常释剂型 |
16.2元(250mg/粒) |
限二线用药。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22 |
吗啉硝唑氯化钠 |
注射剂 |
97元(0.5g:100ml/瓶) |
限二线用药。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23 |
丙酚替诺福韦 |
口服常释剂型 |
17.98元(25mg/片) |
限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24 |
重组细胞因子基因衍生蛋白 |
注射剂 |
325元(10μg/瓶) |
限HBeAg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25 |
利多卡因 |
凝胶贴膏 |
19元(700mg/片) |
限带状疱疹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26 |
喹硫平 |
缓释控释剂型 |
* |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27 |
帕罗西汀 |
肠溶缓释片 |
2.07元(12.5mg/片);3.52元(25mg/片) |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28 |
尤瑞克林 |
注射剂 |
* |
限新发的急性中度缺血性脑卒中患者,应在发作48小时内开始使用,支付不超过21天。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29 |
乌美溴铵维兰特罗 |
吸入粉雾剂 |
219元((乌美溴铵62.5μg,维兰特罗25μg)*30吸) |
限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0 |
茚达特罗格隆溴铵 |
吸入粉雾剂用胶囊 |
* |
限中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1 |
他氟前列素 |
滴眼剂 |
74.8元 (2.5ml:37.5μg/支)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2 |
司维拉姆 |
口服常释剂型 |
* |
限透析患者高磷血症。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33 |
碳酸镧 |
咀嚼片 |
* |
限透析患者高磷血症。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34 |
钆特醇 |
注射剂 |
106.89元(10ml/支);145.8元(15ml/支);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5 |
芪黄通秘软胶囊 |
|
2.1元(0.5g/粒)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6 |
冬凌草滴丸 |
|
0.19元(40mg/丸) |
限放疗后急性咽炎的轻症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7 |
痰热清胶囊 |
|
4.3元(0.4g/粒)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8 |
金花清感颗粒 |
|
9.26元(5g/袋)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39 |
麻芩消咳颗粒 |
|
4.79元(8g/袋)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0 |
射麻口服液 |
|
*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1 |
参乌益肾片 |
|
1.44元(0.4g/片) |
限慢性肾衰竭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2 |
芪黄颗粒 |
|
7.5元(5g/袋) |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3 |
注射用益气复脉(冻干) |
|
16.5元(0.65g/瓶) |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冠心病心绞痛及冠心病所致左心功能不全II-Ⅲ级的患者,单次住院最多支付14天。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4 |
八味芪龙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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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元(6g/袋) |
限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塞)恢复期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5 |
杜蛭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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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元(5g/25粒) |
限中风病中经络恢复期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6 |
脑心安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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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元(0.3g/粒) |
限中重度脑梗塞、冠心病心绞痛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7 |
芪丹通络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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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元(8g/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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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8 |
芪芎通络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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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9元(0.5g/粒) |
限中风病中经络(轻中度脑梗塞)恢复期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49 |
西红花总苷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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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元(12mg/片) |
限化疗产生心脏毒性引起的心绞痛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50 |
注射用丹参多酚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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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5元(0.13g/支) |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脑梗死恢复期患者,单次住院最多支付14天。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51 |
血必净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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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元(10ml/支) |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重症患者的急救抢救。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52 |
银杏内酯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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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元(2ml/支) |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脑梗死恢复期患者,单次住院最多支付14天。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53 |
银杏二萜内酯葡胺注射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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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元(5ml/支) |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脑梗死恢复期患者,单次住院最多支付14天。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54 |
复方黄黛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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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元(0.27g/片) |
限初治的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55 |
食道平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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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元(10g/瓶) |
限中晚期食道癌所致食道狭窄梗阻的患者。 |
2020年1月1日至 |
新谈判准入 |
56 |
参一胶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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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元(每粒含人参皂苷Rg3 10mg) |
限原发性肺癌、肝癌化疗期间使用。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57 |
注射用黄芪多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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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250mg/支) |
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肿瘤患者,单次住院最多支付14天。 |
2020年1月1日至 |
原按乙类支付管理药品 |
附件4:
相关名词解释
(一)病情诊断证明书:原则上3个月以内出院病情证明书或住院病情证明书或认定机构具有资质的认定医师出具的门诊病情诊断证明书(原件盖章)。
(二)治疗评估周期:治疗评估周期是指一次治疗所需的天数,本次治疗周期期满后需继续治疗的,进行疗效评估后,重新申请治疗方案进入下一周期。
(三)病史资料:病史资料指认定机构有相应记录的出院病情证明书或住院病情证明书或门诊病情证明书、病历等资料(需加盖认定机构病情证明专用章)。
(四)不能手术:患者的原发灶或转移病灶不能完成根治性手术。包括以下四类:(1)初诊时只有原发病灶且不能手术的患者;(2)初诊时原发病灶和转移病灶都不能手术的患者;(3)初诊时原发病灶或者转移病灶可以行减瘤术的患者,术后原发病灶或者转移病灶在影像学上仍可见残留病灶且不能手术;(4)既往原发病灶手术切除过,用药治疗时已经复发或者转移的不能手术患者。
(五)疾病进展:肿瘤进展须符合RECIST标准。
备注:本通知中所指恶性肿瘤,均特指原发病灶的恶性肿瘤,非转移病灶。
附件5:
攀枝花市高值药品供药机构
1.市中心医院
2.攀钢总医院长寿路院区
3.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4.市妇幼保健院
5.市二医院
6.攀钢总医院密地院区
7.十九冶医院
8.攀煤总医院
9.仁和区人民医院
10.盐边县人民医院
11.盐边县中医院
12.米易县人民医院
13.国药集团攀枝花医药有限公司(起付线标准、报销比例按三级医疗机构设置)
14.国药控股四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起付线标准、报销比例按三级医疗机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