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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完善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9-05-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发〔2018〕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完善异地就医联网定点机构信息,结合我市当前实际,经研究,对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录入、备案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增医药机构信息登记

(一)新增医药机构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民营医药机构须同时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活动6个月以上的,可向具体管辖的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纳入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管理。

(二)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按以下情况分别填写、提交资料,并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进行信息录入、备案。

1.医院、乡镇卫生院填写《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乡镇卫生院)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见附件1),并提交加盖鲜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记录凭证以及服务协议等。

2.诊所、门诊部等填写《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见附件2),并提交加盖鲜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民营机构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的记录凭证以及服务协议等。

3.零售药店填写《攀枝花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见附件3),并提交加盖鲜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连续正常经营6个月的记录凭证以及服务协议等。

二、关于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

(一)定点医药机构变更信息

定点医药机构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收费等级、开户银行及账号和机构类型等信息变更时,按以下流程办理:

1.市本级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填写《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同时提供加盖鲜章的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报送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变更信息、备案。

2.各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辖区管理的定点医药机构变更信息经审核后,将《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报送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备案,并在系统中变更相应内容。

(二)定点医药机构解除服务协议

依照服务协议管理或年度考核应当解除服务协议,经市、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下达解除服务协议通知的,或定点医药机构主动申请解除服务协议,需提交以下资料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办理“两定机构终止”信息变更:

1.《定点医药机构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

2.解除服务协议前已发生业务费用结清证明(市本级医药机构由费用审核结算科提供,县(区)医药机构由县(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提供)、按服务协议约定应交回已支付费用、应缴纳违约金办理完结证明等。

3.紧急关闭结算通道需报请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负责人批示同意后执行。

三、关于执行时间

本通知规定从2019年3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暂名)》出台后按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省市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联系人: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综合业务科,孟瑶

联系电话:0812-3886626

 

附件:1.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乡镇卫生院)基本

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

2.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站))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

3.攀枝花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

 

 

 

 

攀枝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9年3月29日

 

附件1

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医院、乡镇卫生院)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

申报单位:(盖章)定点医院编码:

医院名称

 

经营性质

 

执业(经营)许可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详细地址

 

医院等级

 

定点医院类别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医保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医保结算账户名

 

所有制性质

 

银行账号

 

银行营业点

 

开展业务范围(在□内的同意打钩,不同意的打叉,不留空白。)

普通门诊□;居民门诊统筹□;门特一类□;门特二类□;住院□;生育门诊□;生育□;工伤门诊□;工伤□;中途暂结账再住院□;居民一般诊疗费□;门诊调增费用□

其他信息

医院科室数____核定床位数_____实际床位数_____

信息(变更)内容

 

 

县(区)医保局意见

 

 

年月日

市医保局意见

 

 

年月日

说明:1.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三份,附服务协议原件;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备案,签订信息系统网络协议。

 

 

附件2

攀枝花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所、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信息

备案(变更)登记表

申报单位:(盖章)机构编码:

机构名称

 

经营性质

 

执业(经营)许可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详细地址

 

机构等级

 

机构类别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医保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医保结算账户名

 

所有制性质

 

银行账号

 

银行营业点

 

开展业务范围(在□内的同意打钩,不同意的打叉,不留空白。)

普通门诊□;居民门诊统筹□;门特二类□

信息(变更)内容

 

 

县(区)医保局意见

 

 

年月日

市医保局意见

 

 

年月日

说明:1.新增定点医疗机构填报一式三份,附服务协议原件;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备案,签订信息系统网络协议。

 

 

附件3

攀枝花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信息备案(变更)登记表

申报单位:(盖章)定点药店编码:

药店名称

 

经济类型

 

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号

 

所有制形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详细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医保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医保结算账户名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驻店执业药师

职称

 

姓名

 

电话

 

信息(变更)内容

 

县(区)医保局意见

年月日

市医保局意见

年月日

说明:1.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填报一式三份,附服务协议原件;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备案,签订信息系统网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