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问题答疑

什么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14-09-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现实生活中,确有部分人员因身患重大疾病需要大量的治疗费用,但是寄希望于在基本医疗保险这一个环节就解决所有的医疗问题甚至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因为基本医疗保险有它的制度局限性,不可能化解参保人员的所有医疗风险。

从制度设计和保险的规律来说,医疗保险是一种普惠制的基本保障制度,它强调的是一种制度公平(即:参加保险的所有人员按一样的政策规定缴费及享受待遇),医保基金的每一项支出都必须遵循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政策规定。早在1998年底,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吴邦国同志,就在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会议上明确指出:保险和救济是两项不同的经济制度,不能把基本医疗保险办成社会救济,基本医保基金没有能力也不应当包打天下。当时的国务院总理基同志也讲: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

至于一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因病致贫影响基本生存的问题,属于社会救助的范畴。正是由于基本医疗保险有它的运行规律和制度缺陷,我们的政府部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才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又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建立了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工会帮扶、慈善助医、单位补充医保等进一步化解医疗风险的制度,并鼓励有条件的个人和单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这些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就构成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医疗保险在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中处于最低端的位置,它覆盖的人群范围虽然最广,但是其保障能力有限。只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各项具体制度共同发挥作用,才能将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风险降低到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攀枝花市在2001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础上,于2005年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并在最近几年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工会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等进一步化解群众医疗风险的制度,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根据自身经济条件建立了内部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这些制度均有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其“资金”的使用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相比,更具灵活性和目标指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