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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市开展披露信息反映问题进一步核查专项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4-1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披露信息反映问题进一步核查处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攀医保202017号)要求,针对《关于披露攀枝花市2019年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的通知》(攀医保〔202012号)指标反映问题,全市3月份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针对2019年信息披露反映我市住院人次、次均费用、人次人头比、自费率、检查费用占比、药占比、耗占比等不同程度存在异常,为探查原因,找出症结,按照专项工作要求,多数定点医疗机构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各县(区)医疗保障局组织进行了专题核查,盐边县、米易县、西区等对在床率进行了突击检查,米易县抽查病例214份,各县区医保局采取交叉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披露信息反映问题进一步挖掘,对查实问题依据协议进行了处理,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为DRG 付费模式下的大数据分析监管、进一步建立完善基于大数据的监管体系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专项工作达成了预期效果。

二、问题核查情况

经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各县区核查,信息披露反映的问题确有区域客观因素,但医疗机构住院指征把关不严、主动控费意识不强,医院管理相对滞后等主观因素也不同程度存在。

(一)住院人次增长核查情况。

1.客观情况。一是我市参保人员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老龄病患往往伴随慢性疾病,重复住院频次较高,造成部分医疗机构人次增长过快。二是受近年棚户区安置政策影响,西区煤炭采空区大量人员向城区迁徙,造成市内高等级医疗机构、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人次较大幅度增长;三是我市打造区域医疗高地,吸引了更多周边群众就诊;四是米易县人民医院开展医疗集团整合,提高了医疗服务能力,造成人次较大幅度增长。

2.主观问题。现场检查发现个别医疗机构未正面理解和适应DRG付费模式,临床科室,临床医生不熟悉服务协议条款,住院指征把握不严,存在低指征住院现象,导致住院人次增长。

(二)住院次均费用核查情况。

1.客观情况。一是我市打造区域医疗高地建设,吸引了周边群众就诊,并多为疑难重症患者,导致高等级医疗机构均次费用上涨;二是个别术种如白内障手术等,患者多选择超出限价的高价晶体,拉高了次均费用;三是老龄患者占比增大,住院时间长、病情复杂多变,医疗消耗有所增加。

2.主观问题。一是过度检查、用药问题严重。存在过度检查、习惯性检查和用药、辅助检查和用药把控不严、诊断与用药不符、无诊断用药等问题,导致整体次均费用偏高。仁和区抽查病例发现某医疗机构存在检查依据不充分、诊断与报告结果不符、有医嘱无检查报告单等问题;某市级医院被抽查病例常规使用糜蛋白酶(蛋白分解酶药),某铁路医院被抽查病例常规使用丹参川芎嗪注射液(限制使用条件为急性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缺血性外周血管疾病,米易某民营医院在2019年部分时段将生化检查项目胱抑素测定、尿酸测定、微球蛋白测定、视黄醇结合蛋白、B超检查等作为住院常规检查项目。二是医疗机构管理存在疏漏,协议解读不到位,导致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及相关协议不熟,对次均费用的控制重视程度低。

(三)人次人头比核查情况。

1.客观情况。一是大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反馈人次人头比居高不下,是由于居民老龄化严重,基本疾病多,多患慢性疾病易反复就诊,住院频次增加。二是随着二胎生育政策开放,妇产科与儿科住院居民患者增加导致人次人头比高居不下。三是受棚户区改造政策影响,较多参保人员迁居东区,居民就诊更多向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流动,导致市区部分三级医疗机构人次人头比较高。

2.主观问题。一是个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疑似重复住院情况,检查发现存在同一个病人以同一个疾病1年内多次住院,病情没有明显病变,且用药量没有减量,需重点关注、进一步核查。二是个别医疗机构病例单一,以收治精神病、脑瘫儿(未成年人)等患者为主,导致长期、多次住院治疗,抬高人次人头比,存在人为因素。

(四)自费率核查情况。

1.客观情况。一是产科母婴同室新生儿的治疗、护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及新生儿科的新生儿护理费和大于28天后新生儿未出院继续治疗的多数费用均为自费费用。且妇产科和儿科(包括新生儿)均为高风险科室,病种单一,病人量少,分母和总费用基数偏小,导致自费率高。二是部分医疗机构住院人数偏少,总费用偏低,但乙类、丙类项目偏高,导致自费率超过服务协议标准值。三是个别术种的治疗,患者更多选择超出限价的高值耗材,超出限价部分由患者本人承担,导致自费率偏高。

2.主观问题。一是存在过度检查、习惯性检查、打包检查问题,使用的检查多为乙类、丙类项目,造成自费率偏高;二是2018版《药品目录》实施以来,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没能深入研究,医生存在习惯性用药问题,存在超范围用药情况。

(五)药占比、耗占比、检查占比核查情况。

1.客观情况。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医生诊疗技术较为单一,主要以药物治疗为主,导致药占比过高。二是部分医疗机构手术过程中使用耗材费用占总费用比例过高,直接导致耗占比高居不下。

2.主观问题。一是部分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对支付方式认知不深刻,未从项目付费转变为DRGs付费方式,部分科室依旧按照以往模式运行,对检查的合理性控制差,导致检查占比过高。二是个别医疗机构管理落后,2007年起未更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输液费等仍执行的是2007年标准,诊疗服务价格低,导致药占比过高三是因为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习惯性用药、无诊断用药、超范围用药、重复用药等现象。

(六)其他情况。

1.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控费无明显成效,自查敷衍了事。我市自2018年推行DRG付费方式改革以来,全市参保人员市内联网结算次均住院费用从2017年的9035元下降至2019年的8771元,平均住院天数由12天降至9天,总体控费成效显著。但有个别医疗机构未能采取有效控费手段,存在做量、增费创效管理的表象,或仅单一对时间消耗指数采取措施应对付费方式改革,次均费用不降反升,检查、药品和耗材占比无明显变化;东区某医疗机构自查时将住院次均费用、人次人头比等关键指标超标的原因单纯归于就医人群老龄化,只找客观原因,不认真分析主观问题。

2.分级诊疗问题仍较为突出。人口区域迁移加重分级诊疗难度。棚改导致更多参保人员流向房地产开发热门地区,同时个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人才流失较多、医疗设备水平受限,加之参保人员日益提高的医疗期望需求,导致更多非重症患者向更高等级医疗机构倾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依规依约,严格处理。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有的放矢加强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服务协议约定的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服务协议条款进行相应违约处理,并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将人为因素导致主观违规行为遏制在初起状态,提高医疗机构违规违约成本。

(二)跟踪问效,合理控费。 各县区、市医保中心依托医保信息系统、智审辅助系统、DRG付费系统 不定期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天数等各方面数据进行抽查,针对性抽查病例,对存在问题的病例进行及时问询,对主要指标超出协议条款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予以相应处理,促使医疗机构健全管理体制、规范服务质量、强化内部监管,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经济负担,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良性发展,进一步增强主动控费意识

(三)重视指标,常态引导。逐步建立指标披露和核查常态化机制,合理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关注,紧跟形势,分析客观因素,有效化解不利因素,逐步建立监管体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今年是我市启动实施病组点数法付费的第三年,也是承担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任务的第二年,更是深化改革巩固成效的关键一年,市、县(区)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要提高认识,明晰形势任务,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加强协同联动,转变传统项目付费观念,建立大数据意识,顺应以DRGs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大势,实现医、保、患共赢。

(四)加强学习,创新监管。医疗机构应针对披露指标,对应医保政策主动正确理解,继续认真分析原因,对照《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自查自纠。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法律法规、医保政策、服务协议等的学习培训,结合新形势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