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异地一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4-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
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6号)相关政策规定,现对我市异地一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予以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异地一类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调整为“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一类门诊特殊疾病待遇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
二、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