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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8-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市药械采购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攀府发〔2017〕41号)及省、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95元/人·年。

    二、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其他

  政府资助参保对象筹资有关问题,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本通知公布事宜从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2022年8月15日

      备注:已将内容调整至与《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从2023年起不再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