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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3-0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市药械采购服务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32号)(以下简称《专项治理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市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制定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

(一)严格确定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根据《专项治理通知》标准,我市属于四川省医疗服务第二价区,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调控目标(以下简称调控目标)为不超过4300元(不含允许放宽情形上浮值,下同),并作为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为不超过3584元。调控系数n执行全省统一标准,取值为97,即调控总价为调控目标乘以“97%”(详见附件1)。各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单颗常规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全流程服务时,费用总价不得超过调控总价。

调控目标包含单颗常规种植全过程的诊查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麻醉费、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医学3D建模(口腔)、医学3D模型打印(口腔)、医学3D导板打印(口腔)和药品费,不包括拔牙、牙周洁治、根管治疗、植骨、软组织移植、即刻种植和即刻修复加收、颅颌面部种植体植入加收、临时冠修复置入等服务费用及种植体系统及牙冠(义齿)医用耗材费用。

(二)严格审核符合放宽医疗服务价格整体调控目标的情形。对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对于口腔种植成功率高、公开服务质量信息、承诺接受监督和检查的医疗机构,可向本级医保部门申请放宽10%(相关受理事宜详见附件2),各县(区)医保局初审通过后转报市医保事务中心,市本级医疗机构直接报市医保事务中心。放宽调控目标部分主要在种植体植入和牙冠置入两个项目的价格水平上体现。

二、分类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

(一)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政策指导。市医保局负责梳理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开展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项目清单,结合我市调控总价,在考虑已定价的诊查费、生化检验费、影像检查费、麻醉费等通科项目总费用的基础上,合理制定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扫描设计建模费等新增的专科项目价格。对于全牙弓修复种植、颅颌面种植、复杂植骨等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的项目,允许与常规种植牙手术价格拉开适当差距。固定义齿、可摘义齿等其他缺牙修复方式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相对稳定,鼓励医疗机构优先为患者提供适宜的缺牙修复服务。拔牙、牙周洁治、补牙等以技术劳务为主的项目,历史价格偏低的将按照省医保局统一要求适当提高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应在市医保局指导下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价格水平要与医院等级、专业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并按规定报市医保局备案。

(二)引导民营医疗机构规范收费行为。民营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牙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和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比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制定符合市场竞争规律和群众预期的合理价格。对于承诺参与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接受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原则上可将对应等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作为本医疗机构的最高调控目标,已低于对应等级公立医疗机构调控目标的应保持价格稳定,确定后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服务价格(包括后续价格调整)及服务构成同步报市医保局。对于区域内种植牙集采中选产品使用率高、主动承诺接受价格全流程调控、口腔种植费用经济性优势突出、评价排名靠前的民营医疗机构,市、县(区)医保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展示价格和费用情况,为患者就医提供指引;对价格高、采用介绍费”“好处费买卖客源引流的,予以公开曝光。

三、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治理主要措施

(一)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医疗机构应主动在显著位置按规定公开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不得在标价外另行加收费用,并保障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接受社会监督。市、县(区)医保局在官方网站长期公布并更新提供口腔种植服务的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名单,以及是否参与集采、是否响应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等情况。同时还应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公示本院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费用,其中,准许高于本地区调控目标的医疗机构,公示价格时同步公开价格上浮的具体依据。

(二)及时建立口腔种植价格异常警示制度。按照《专项治理通知》相关要求,市、县(区)医保部门要建立口腔种植的价格异常警示制度,将价格投诉举报较多、拒绝或消极参与种植牙集采、虚构事实贬损参与集中采购的单位和中选产品、不配合调控工作维护虚高价格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列入价格异常警示清单,每季度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开。年内2次进入当地警示清单的医疗机构,由市医保局集中公开,年内3次进入当地警示清单的医疗机构,报省医保局集中公开,情节恶劣的报国家医保局统一曝光。对列入价格异常警示清单的医疗机构,综合运用《专项治理通知》中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提醒告诫、成本调查、信息披露、公开曝光等手段,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秩序;对列入价格异常警示清单的公立医疗机构,按照《专项治理通知》要求,市医保局不予受理其提出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申报事项;对列入价格异常警示清单的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事务中心要研究细化考核指标,纳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

(三)着力加强各类各级医疗机构监测检查。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做好监测工作,密切关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及种植体等医用耗材的实际采购情况,以及种植牙耗材价格、种植牙手术价格、患者次均费用、医疗质量指标等重点指标变化。对公立医疗机构及承诺参与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接受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还应监测是否严格执行调控目标,是否对照执行调控目标内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或服务构成,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落细。市、县(区)医保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将区域内价格排名靠前、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拒绝参加种植牙集采或隐瞒报量的医疗机构作为检查重点,对发现的重复收费、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线索,以及不合理不规范检查诊疗行为,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通报。

(四)切实履行全行业医药价格管理职责。市、县(区)医保部门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高度重视口腔种植等缺牙修复类医疗服务价格和耗材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履行全行业医药价格管理职责,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推进落实各项措施,实现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形成长效治理效果。加强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调控与耗材集采的协同配合,切实降低种植牙医疗服务和耗材虚高价格,减轻人民群众费用负担,引导医疗机构通过透明价格、优质服务、规范管理、良好口碑等有序竞争、健康发展。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有序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前期准备工作。

1.合理确定项目清单。市医保局组织部分公立医疗机构集中讨论、梳理规范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项目清单,并作为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项目清单上报省医保局。

2.开展专题培训。市医保局组织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各有关医疗机构,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专题培训,解读政策文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3.资料申报与审核。市医保事务中心、各县(区)医保局指导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对照允许放宽调控目标的第三种情形准备申报资料,于227日前进行初审,通过后进入现场审核环节。现场审核由市医保局牵头组建专项工作小组,市医保事务中心、各县(区)医保局全程参与,对医疗机构逐一核验,核验通过后检查小组制定拟允许放宽调控目标的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件3),于37日前报市医保局。

4.规范制定项目价格。市医保局按照新增项目定价程序制定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价格,指导公立医疗机构合理制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项目价格,确保与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同步执行。

(二)按要求上报医疗服务监测情况。市、县(区)专项治理监测部门应按要求及时汇总并形成专项治理监测报告报市医保局,上报时间另行通知。监测内容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及种植体等医用耗材的实际采购情况,种植牙耗材价格、种植牙手术价格、患者次均费用、医疗质量指标等重点指标变化。对公立医疗机构及承诺参与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接受单颗常规种植牙全流程价格调控的民营医疗机构,还应上报是否严格执行调控目标,是否对照执行调控目标内的医疗服务项目清单或服务构成。

(三)加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督导检查。市、县(区)医保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及时跟踪政策落地实施情况。市医保局将按照省医保局部署,在2023年下半年开展全市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迎接省局组织督导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区域内价格排名靠前、群众投诉举报较多、拒绝参加种植牙集采或隐瞒报量的医疗机构,对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区)医保部门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负责和督导,抽调精兵强将、认真组织实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坚决的执行力抓好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有关医疗机构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口腔种植类病历书写,提高病历质量。

(二)坚持全程治理。本次专项治理时间跨度长,社会各方关注度高,市、县(区)医保部门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思想,建立推进各项治理措施落地实施的长效机制,全程关注、全程投入、全程用力,确保治理工作取得长效。

(三)积极宣传引导。市、县(区)医保部门在官方网站开设口腔种植专项治理专栏,通过宣传政策文件、公告项目价格、公示中选结果、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

 

附件:1.攀枝花市种植牙全流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目标表

             2.口腔种植成功率高、公开服务质量信息、承诺接受监督和检查的医疗机构审核要点

            3.攀枝花市拟允许放宽调控目标的医疗机构名录

附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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