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征集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违规兑付现金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12-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打击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打击诈骗医保基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部署,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违规兑付现金乱象治理,持续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重点整治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违规兑付现金等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参保人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行为;
2.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医用耗材,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行为;
3.盗刷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的行为等;
4.诱导住院、虚假住院、伪造医学文书、虚构医疗服务等诈骗医保基金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一)举报途径:来信、来电等方式。
(二)举报受理单位:市医保局及各县(区)医保局。
(三)举报受理电话: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0812-3529966
攀枝花市东区医疗保障局:0812-2231688
攀枝花市西区医疗保障局:0812-3882625
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0812-2911379
米易县医疗保障局:0812-8130763
盐边县医疗保障局:0812-8657130
三、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诈骗医保基金违法行为的线索,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对涉及诈骗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线索,凡查证属实的,攀枝花市各级医保部门将根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按照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大小给予实名举报人最高10万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