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网站 站群 今天是: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医保规〔20213号),报我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议委员会研究,现将同步调整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CLAE8000-LS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价格,三级公立医疗机构75/人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68/人次(均含核酸检测试剂),详见附件。

二、各县(区)医保部门、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各司其责,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工作。

四、本通知自2021128日起施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价格政策为临时价格政策,疫情结束自行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攀枝花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1127

 

 

附件

攀枝花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项目表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计价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计价
说明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

三级

二级及以下

CLAE8000-LS

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

样本类型:各种标本。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据标本类型不同进行相应的前处理),提取模板RNA,与阴、阳性对照及质控品同时扩增,分析扩增产物,判断并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人次

75

68

不区分

检验方法

甲类诊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