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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披露2024年上半年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10-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市药械采购服务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发挥社会各方监督作用,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改善服务、合理施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4年上半年医保统筹基金有结算数据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进行披露,并提出以下要求和倡议。

  一、各县(区)医保局应积极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相应建立披露机制,结合实际设置指标,定期披露辖区内其他定点医药机构重要指标。

  二、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应根据信息披露反映情况针对性开展专项核查,分析原因,根据问题分类施策,对检查费用占比较高导致费用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深入剖析,督促辖区定点医疗机构整改,引导其良性发展。对披露信息经核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加强监管,依法依规依约坚决查处。

  三、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对照披露信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分析问题原因,推动存量问题整改。对一定程度存在的检查占比、药占比、自费率较高的情况,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进一步顺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势,协同推进改革,激发内生动力,修订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合理控制成本,优化费用结构,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我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优价服务。

  四、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倡议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树立主动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意识,营建“人人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调动全民参与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积极性,坚决举报投诉医保基金使用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根据查实违规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附件:1.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披露信息指标含义

             2.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2024年上半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docx

             3.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2024年上半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docx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1

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披露信息指标含义

  攀枝花市2024年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176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6家(含专科2家),二级医疗机构10家,一级医疗机构7家,未定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53家(其中:综合医院1家,专科医院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2家,乡镇卫生院35家,诊所78家)。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72家,全市开通普通住院结算模块的定点医疗机构66家。

  为较全面反映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费用情况,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险种,现将2024年上半年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普通住院结算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级别、性质、住院人次、住院人数、住院总天数、住院总费用、次均费用、人均费用、床日均费用、平均住院日、人次人头比、自费率、检查费用占比、药品费用占比、医用耗材占比、医疗服务费用占比等17项指标数据。

  主要指标含义:

  1.次均费用=住院总费用/住院总人次;

  2.人均费用=住院总费用/住院总人数;

  3.床日均费用=住院总费用/住院总天数;

  4.平均住院日=住院总天数/住院总人次;

  5.人次人头比=住院总人次/住院总人数;

  6.自费率=自费费用/住院总费用;

  7.检查费用占比=检查费用/住院总费用(检查费用=病理学诊断检查费用+实验室检查费用+影像学检查费用+临床诊断检查费用);

  8.药品费用占比=药品费用/住院总费用;

  9.医用耗材费用占比=医用耗材费用(含超医保支付限额标准部分)/住院总费用;

  10.医疗服务费用占比=医疗服务费用/住院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