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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披露攀枝花市2019年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2-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信息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单位:

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通过医疗保险主要信息面向社会的公开,发挥社会各方监督作用,达到更好地服务社会、维护权益、方便群众、引导舆论、改进工作的目的,引导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改善服务、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局对 2019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请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信息披露情况主动作为,针对辖区内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剖析,有的放矢加强监管,合理引导开展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对照信息认真思考,分析问题,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合理施治,积极顺应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形势,更好的为我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1.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披露信息指标含义

              2.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2019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

              3.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2019年部分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相关信息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0219

 

附件1

 

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披露信息指标含义

 

攀枝花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190家(2019年新增15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6家(含专科2家),二级医疗机构12家,一级医疗机构2家,未定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70家(其中:乡镇卫生院4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2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室、所、门诊部)28家、其他医疗机构3家、社会办医75家)。

全市公立医疗机构91家。全市开通普通住院结算模块、批准有床位的定点医疗机构82家。

为较全面反映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人员、费用情况,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个险种,信息披露选取了我市30家开通普通住院结算的主要定点医疗机构,涵盖了我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一级、部分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级别、住院人次、住院人数、住院总天数、住院总费用、次均费用、人均费用、床日均费用、次均住院天数、自费率、检查费用占比、人次人头比、药占比、耗占比等15项指标数据。

主要指标含义:

1.次均费用=住院总费用/住院总人次;

2.人均费用=住院总费用/住院总人数;

3.床日均费用=住院总费用/住院总天数;

4.平均住院日=住院总天数/住院总人次;

5.自费率=自费费用/住院总费用(城镇职工住院自费费用=(丙类费用+乙类费用*15/住院总费用;城乡居民住院自费费用=(丙类费用+乙类费用*10/住院总费用);

6.检查费用占比=检查费用/住院总费用(检查费用=病理学诊断检查费用+实验室检查费用+影像学检查费用+临床诊断检查费用);

7.人次人头比=住院总人次/住院总人数;

8.药品费用占比(药占比)=药品费用/总费用;

9.医用耗材费用占比(耗占比)=医用耗材费用(含超医保支付限额标准部分)/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