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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保改革 做好示范引领——我市在全省医药服务管理业务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8-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日,全省医药服务管理业务会在绵阳召开,会议总结布署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医保用药管理改革等工作,会议安排我市就DRG支付方式改革在大会作经验交流发言,向全省报告“保障有力、基础扎实、机制健全、全面覆盖、强化监管”的DRG支付改革攀枝花做法。

  

  我市自2018年3月启动实施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改革,当年实际付费,2019年成为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并圆满完成任务,2021年12月,被确定为全省唯一、全国18个DRG示范点城市之一。2021年,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的实施意见》(川医保规〔2021〕12号),以“借鉴攀枝花市国家试点城市做法,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向全省推广。

  目前,我市以DRG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现了基金可控、医院主动、群众得利的改革预期,创新出台支持中医药治疗、收治危急重症、支持高精尖新医疗技术等多个配套措施。目前已初步建成“三个覆盖、三个机制、三个统一、三医联动”具有攀枝花特色的“三三三三”DRG付费管理体系,与2018年相比,2021年职工医保实际发生基金减少8.89%、居民医保基金仅增长4.02%,在年增幅6%左右增加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的前提下,两项保险四年累计减少医保基金1.75亿元,基金当期结余由“负”转“正”,一改过去高位增长态势,参保患者个人负担较试点前平均每人减少52元。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总体安排,按照2022年完善工作机制、2023年完成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形成示范点经验实施步骤,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协同推进配套改革,努力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改革示范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