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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落实三项措施增强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安全感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2-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是全覆盖。将确诊和疑似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留观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将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织密医疗保障安全网,确保覆盖面到边到底无遗漏。

二是“零支付”。实行“先救治后清算”,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待参保患者离院后,由医保、财政部门与救治医疗机构统一进行清算。确诊和疑似参保患者住院前个人垫付的治疗费用由参保患者本人或家属,到辖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事宜,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据实结算。

三是“即参即享”。我市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内被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以及被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后新参保的,其治疗费用均纳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