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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保药品“增量提质”普惠民生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近年来,攀枝花市积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的基础,与全省同步连续6年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增量提质”,药品数量从2814个增至3088个,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陆续调整纳入744个新药。涵盖临床全品类用药,目前肿瘤用药已达到100个,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93个,并通过压实用药主体责任、优化医保报销政策,引导形成合理价格、拓展建立“双通道”机制,惠民利民实现有药能用、用得到药。

  一是压实医疗机构用药主体责任,做到应备尽备。自2018年以来,医保药品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占比逐年上升,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积极改善。市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分类落实定点医疗机构临床合理使用谈判药品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建立院内药品配备联动机制,及时召开专题药事会,提高谈判药品的配备数量。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调整、配备目录内药品,将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使用《药品目录》和召开专题药事会情况纳入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和考核范围,积极推动新版目录落地执行。同时,医保经办机构结合《药品目录》管理规定以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及时调整完善智能监管规则,做好系统更新维护。

  二是合理优化基本医保报销政策,保障用得起药。持续将《药品目录》内药品分类施策纳入医保报销,将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15%统一调整为10%,将190个国家谈判药品设置为单行支付药品,执行全省统一单行支付药品和高值药品的适用病种和认定标准,按照职工医保60%、城乡居民医保55%比例纳入报销。将892个中药饮品按照甲类纳入医保报销,将辛白鼻渊合剂等16个中医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制剂目录》管理,并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按乙类纳入报销。并逐步扩大罕见病用药的医保纳入范围,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目前《药品目录》药品总数已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275个药品的备注发生变化,超过半数取消了医保支付限定范围,继续适当放宽部分目录内品种的支付范围,依从药品使用说明书,药品可及性和用药公平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贯彻集采国谈政策双管齐下,引导价格形成。一方面,2019年以来,对《药品目录》内可形成市场竞争的药品,我市贯彻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落实,通过以量换价,组织公立医疗机构参与执行37批国家组织、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中选药品466个品种,累计签约采购总量达1670.7万盒/袋,累计节约支出5亿余元,为医疗机构优化医疗费用结构留出了空间,为参保人员减少负担带来了实惠,有效引导药品形成了合理价格水平。另一方面,对原研药等,通过国家谈判的方式,将昂贵的好药、新药以“灵魂砍价”谈判方式,将价格谈下来并调整进《药品目录》内,纳入医保报销,参保人员已经可以能够承担用得起药。

  四是建立供药渠道“双通道”,满足多种需求。为了解决国谈单行支付药品的可及性,我市从2018年起即建立了医疗机构、供药机构的“双通道”机制,并连续5年随着《药品目录》增量提质扩大“双通道”药品范围,目前190个单行支付管理药品、15个高值药品,按照“五定”管理规定,通过设置在市域内的16家认定机构、治疗机构、设置的“双通道”4家供药机构,以及将在米易县新增的1家“双通道”供药药店,实现了认定机构和治疗机构全覆盖,确保全市区域内都能按需及时用到国谈药品。截至当前,全市参保患者已有59798人次通过“双通道”购药、报销,医保报销费用达22159.27万元。

审核: 代光焰   责任编辑: 王智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