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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来源:市医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2-12-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二、服务对象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及反馈渠道

  1.现场(窗口)办理:可在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2.线上办理:可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办理,通过线上办理渠道自行查询办理结果。

  四、办理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五、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退休审批资料;

  3.个人承诺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提供退休审批资料的)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

  ②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告知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

  ①申请。参保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上传材料电子版并提交医保经办机构。

  ②受理。经办人员受理确认申请材料。审核线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根据线上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办理职工医疗保险费趸缴清算,告知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七条。

  2.《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

  3.《关于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攀医保〔2019〕140号)。

  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医保〔2021〕85号)

  十一、备注

  1.趸缴年限各统筹区按《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不能提供退休审批资料的,提供个人承诺书。

  办理地点:

  攀枝花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9:00-12:00, 13:30-17:00

  咨询电话:

  医保服务热线:0812-12393或0812-12345转3号键;

  市医保事务中心:0812-2911501

  东区医保中心:0812-2295196

  西区医保中心:0812-5554156

  仁和区医保中心:0812-2911772

  盐边县医保中心:0812-8655320

  米易县医保中心:0812-8130270

  投诉电话:0812-3343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