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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来攀康养或长期居住(工作)的跨省异地人员异地就医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0-10-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目前我市可为省外异地来攀人员提供哪些异地医疗服务费用的直接结算?

答:目前,我市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其中现有20家医疗机构,60家定点零售药店可实现跨省(西南片区)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业务。跨省(西南片区)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处于开通初期阶段,业务覆盖范围四川省(省本级、成都、内江、自贡、南充、广安、达州、攀枝花)、重庆全市、云南省(省本级、昆明、曲靖、昭通、丽江、大理)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员以及贵州省省本级铁路和电力系统参保人员。下一步还将继续扩大跨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将更多的城市和定点医药机构纳入联网扩面范围

二、省外异地来攀人员就医直接结算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是要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省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二是要办理了二代及以上社会保障卡且激活了医保功能;三是选择在备案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才能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概括为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三、省外异地来攀人员在我市就医的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是什么?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费报销原则为参保地待遇、就医地范围(目录互认),即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备案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报销政策。

四、省外异地来攀人员就医办理入院时需要哪些手续?

答: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入院时需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按照本人参保地医疗保险政策结算个人支付费用后多退少补。

五、省外异地来攀人员就医如何直接结算就医医疗费用?

答:来攀人员出院时,应当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并由医院将住院费用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传输至来攀人员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来攀人员只需与所住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出院。

六、省外异地来攀人员如何查询我市跨省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答:目前我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联网住院医院有市中心医院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等49家医疗机构,具体信息可通过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查询http://ylbzj.panzhihua.gov.cn/index.shtml。也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查询。

七、省外异地来攀人员在我市就医对异地就医费用报销有疑问时怎么办?

答: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参保地待遇、就医地范围(目录互认)政策,异地医疗机构不掌握省市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因此参保人员对异地医疗费用报销范围有疑问时,可及时咨询就医医院医保科;对报销医疗待遇有疑问时,应拨打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电话进行咨询,相关咨询电话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https://fuwu.nhsa.gov.cn/查询。

八、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报销费用可在跨省异地医院一并结算吗?

答: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实行一单制结算,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各险种支付的部分一次性与就医医院结算完毕。

九、如何保障省外异地来攀人员就医合法权益?

答:为加强异地就医监管,我市将异地就医人员纳入本地统一管理,在医疗信息记录、医疗行为监控、医疗费用审核和稽核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参保人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并在与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中予以明确。同时,我市建立了异地就医人员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投诉并将结果告知投诉人,确保来攀人员就医的合法权益。我市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电话:08123345683,打击欺诈骗保举报投诉电话:08123529966

十、怎样拨打我市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和政策咨询电话?

答:我市各医保经办机构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和业务咨询电话如下:

市医保事务中心:   0812-3300433  3353953

东区医保事务中心:    0812-2228659

西区医保事务中心:   0812-5556578

仁和区医保事务中心: 0812-2911875

盐边县医保事务中心: 0812-8658086

米易县医保事务中心: 0812-8178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