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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来源:市医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3-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事项名称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二、服务对象

  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及反馈渠道

  1.现场(窗口)办理:可在四川省内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就近办理,现场反馈受理结果。

  2.线上办理:可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四川医保服务平台自助办理。线上自助申请后即时生效。

  四、办理条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用人单位指派需长期在异地工作或学习。

  五、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六、办理时限

  线上即时生效,线下即时办结。

  七、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携带办理材料向四川省内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②受理。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④办结及反馈。办理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告知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备案材料或签写个人承诺书。

  ②办结及反馈。备案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备案即时生效,无需经过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人可通过线上渠道查询备案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通过网络办理的可线上评价。

  九、收费依据

  不收费

  十、设定依据

  1.《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川医保发〔2022〕6号);

  2.《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医保〔2022〕88号);

  3.《四川省医疗保险异地结算中心关于开展异地就医备案线下跨统筹区通办的通知》

  十一、备注

  1.线下代办的需提供本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线下提供个人承诺书申请容缺办理的需要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补齐资料;

  3.办理备案信息更改的,按要求提供备案所需资料;办理备案终止的需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4.视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申请备案可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外出农民工应提供劳动合同或居住证,就业创业人员应提供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居住证,援藏援彝干部(含乡村振兴干部)、离攀赴上级机关及发达地区挂职干部应由派驻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大中专院校学生市外实习应有就读学校提供情况说明。

  办理地点:

  四川省内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0812-12393或0812-12345转3号键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3300433

  东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2228659、2231688

  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5556578、5566536

  仁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2906722、2911875

  盐边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8658086

  米易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0812-8178657、8185531

  投诉电话:0812-3343757

审核: 唐龙   责任编辑: 郭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