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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随机抽查监管执法事项清单(试行)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1-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

主体

检查依据

检查

方式

检查内容

是否适用
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

1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对单位和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待遇和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市、县(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法》第87条、第88条。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待遇

重点检查事项

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一般检查事项

2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对协议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市、县(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

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是否存在骗取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或者造成基金损失的行为

重点检查事项

3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对医疗保障待遇领取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医疗保障待遇领取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4

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对协议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

市、县(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6

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履行服务协议、执行费用结算项目和标准情况

重点检查事项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信息和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信息

重点检查事项

5

对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规定的督导检查

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督导检查

市、县(区)医疗保障部门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国纠办发〔20106号)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网络监测书面检查实地检查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

一般检查事项

对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督导检查

《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第十章监督管理及处罚

公立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货款支付及采购价格执行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