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接规范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11-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事务中心,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呼吸系统、泌尿系统、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8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眼科、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5〕29号)精神,按照统一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要求,经研究,现就我市对接规范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类别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整合、对接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5项,修订原执行价格项目1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77项(详见附件1)。
整合、对接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164项,修订原执行价格项目2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317项(详见附件2)。
整合、对接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68项,修订原执行价格项目1项,停用原执行价格项目148项(详见附件3)。
二、医保支付政策
与全省同步执行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类别。
三、有关要求
(一)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落实好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院内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二)规范后的疝、甲乳类、耳鼻喉科、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自2026年4月1日起执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附件:1-1.攀枝花市疝、甲乳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表
1-2.攀枝花市修订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3.攀枝花市停用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4.攀枝花市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另收费物耗清单
2-1.攀枝花市耳鼻喉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表
2-2.攀枝花市修订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3.攀枝花市停用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4.攀枝花市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另收费物耗清单
3-1.攀枝花市呼吸系统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类别表
3-2.攀枝花市修订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3.攀枝花市停用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4.攀枝花市呼吸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可另收费物耗清单
点击下载:附件.doc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川公网安备 510402020003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