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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10-1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局、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参保单位:

  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医保局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等参数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6〕50号),2026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涉及使用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以7831元/月为依据执行。按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限为27409元,下限为7831元。

  二、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

   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