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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病种及临床评判参考标准》的通知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5-01-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各县(区)医保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定点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以DRG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我局对《攀枝花市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病种临床评判参考标准》(攀医保〔2022〕6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同时,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定点医疗机构意见,新增“成人胫腓骨骨折”等7个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病种,制定《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病种临床评判参考标准》,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备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所列病种,应严格把握入院标准,规范循证治疗,发挥中医药治疗独特优势,中医药费用占比应不低于住院总费用(检验检查费用除外)的40%,并逐步提高所占比重。遵循临床疗效基本一致的基本原则,严格疗效判定。

  二、各县(区)医保局,各级医保事务中心应依据有关规定加强监督考核,强化出入院指征考核,细化疗效评判,定期不定期开展疗效价值付费专项核查,确保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科学客观,体现中医药治疗和传承创新发展优势。

  三、2024年度开展的病种纳入本通知管理。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攀枝花市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按中医疗效价值付费病种及临床评判参考标准.pdf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审核: 唐龙   责任编辑: 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