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对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09-20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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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攀枝花市孕期产检费用保障减轻家庭生育负担的建议》(第7号提案)收悉,经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本地医保报销覆盖范围”的建议
四川省医保局目前正在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国家立项指南对接任务,已完成超声检查等30批次国家立项指南对接,并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医保支付类别。现有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无“NT检查”“大排畸超声”“无创DNA”等项目名称。糖耐量测试项目有葡萄糖耐量试验、馒头餐糖耐量试验、可的松糖耐量试验、D-木糖耐量测定,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管理。
二、关于“实行差异化报销与补贴政策”的建议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强化生育保险制度保障功能,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进一步减轻群众生育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人口增长,按照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安排部署,市医保局、市财政局于2024年12月26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攀医保规〔2024〕4号),全面提高我市生育医疗费用标准,职工医保顺产最高增长3560元、难产(含剖宫产)最高增长4200元,居民医保顺产最高增长1800元、难产(含剖宫产)最高增长2000元。该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当前政策执行初见成效。为保持政策相对稳定,同时也结合基金实际支撑能力,暂不宜进行政策调整。
三、关于“优化产检专项补贴发放”的建议
根据《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职工医保产前检查费提高至1000元,新增居民产前检查费700元,此外,根据《攀枝花市“五位一体”生育友好集成改革的十二条措施》,在我市助产机构建卡并分娩的攀枝花户籍孕产妇,还可享受1000元/人的优生补贴。经与市财政局沟通,认为短时间内不宜连续调整政策,增加财政负担。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希望您继续关注医保事业的发展!
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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