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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点”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来源:市医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我市聚焦“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稳妥做好过渡期政策衔接,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全力推进任务落实。

  以“资助参保”为核心点,根本保障困难人员医保权益。建立工作专班,优化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完善困难群众参保信息交换及核查比对机制,根据国家医保局下发的参保库历史全量暂停参保人员明细,以及省医保局下发的2022年在我市参保缴费但2023年尚未参保缴费的人员,建立未参保人员明细台账,通过电话联系、上门入户精准动员等方式逐人核查,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达到100%。2023年1-6月,我市医疗救助资助参保60816人,资金支出1492.61万元。

  以“三重保障”为着力点,全面保障困难人员医保待遇。对困难人群实施倾斜保障政策,提升贫困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重点困难人群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全面取消封顶线。将困难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施分类救助,对特困人群、孤儿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按70%救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65%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对象按50%救助。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实现就医梯次保障减负功能,着力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2023年1-6月,我市对27251人次实施医疗救助,涉及医疗总费用5659.53万元,医保统筹基金支出3050.91万元,大病保险支付188.25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付1164.92万元。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费用经三重保障报销比例为93.84%,政策范围内费用个人仅自付6.16%。

  以“集采降费”为突破点,切实减轻特殊人员就医用药负担。围绕集中带量采购重点工作,强化事前、事中与事后“全过程”式管理,全力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形成“三医”良性联动机制,有效减轻困难人员就医负担。2023年1-6月,我市落地集采降价药品达336个、医用耗材达12类,单行支付药品增加到154个。中选药械价格分别下降超过50%和80%,中选药品临床使用率超过90%,降价红利惠及全市参保患者。

审核: 唐龙   责任编辑: 汤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