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基金安全 依规行使稽核职责
来源:市医保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5-01-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落实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稽查审核责任,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和医疗保障稽核工作,我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攀枝花市医疗保障稽核工作规程(试行)》。
一是明确稽核职责。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作为稽核工作具体实施主体,应当加强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及医保协议的宣传引导,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协议提供规范服务,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合规待遇。
二是规范稽核实施。明确稽核工作的流程,并对稽核类型、范围、内容制定实施标准。经办机构可根据上级医保部门工作安排、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医疗保障风险评估、举报投诉及有关部门移交的疑点线索、医保智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因素,采取线上稽核、实地稽核、书面稽核等方式开展稽核工作。
三是强调稽核管理。要求稽核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与稽核工作有关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经办规程,以及诊疗规范、价格政策、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财务管理等内容,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市医保事务中心于2024年12月26日对该规程进行政策解读和经办培训,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和经办人员共14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