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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科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负责制定市本级档案工作计划、管理办法和业务性规范文件。

  2.负责市本级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维护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切实做好档案防盗、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做好温度及湿度记录,保持档案室整洁。

  3.负责接收市本级各科室的档案资料及档案资料的整理、保管、查询、借阅、开发利用等工作;编制必备的各类检索工具,积极进行档案的开发利用;完成每年度的档案统计工作,并按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应进馆的档案。

  4.负责对市本级各科室文件材料、业务经办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做好档案法制宣传和监督工作。

  5.负责档案材料保管期限的确定、核查和档案的定期鉴定和销毁工作。

  6.负责市本级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市本级电子政务服务窗口档案管理和利用相关工作。

  7.负责市本级年鉴、大事记和全宗指南的编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编研编撰工作。

  8.严格贯彻执行保密制度,做好档案的保密工作。

  9.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对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2-3967611

审核: 唐龙   责任编辑: 徐豪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