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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审核结算科

来源:攀枝花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0-04-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1.负责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实施及经办服务工作。

  2.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市内联网结算费用智能审核和人工抽审审核结算工作。

  3.负责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内联网医疗救助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4.负责市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警察)、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干部及其他医疗照顾人员市内联网结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5.负责市本级管理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资格认定管理的相关工作。

  6.负责市本级管理的参保人员使用特殊药品的资格认定、审核与结算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疾病应急救助资金和市本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支付审核等工作。

  8.配合做好门诊特殊疾病病种、认定标准、目录等完善工作;配合做好药品、高值耗材等医保支付标准协商谈判及制定工作。

  9.配合做好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年度考核工作,配合做好医药服务及医疗服务监管相关工作。

  10.配合做好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决算管理工作。

  11.承担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对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12-3364409

审核: 唐龙   责任编辑: 徐豪瑞